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121 證券簡稱:鄭州煤電 公告編號:臨2020-004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於2020年2月21日9點30分在鄭州市中原西路66號公司本部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會議材料提前以直接送達和電郵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會議由董事長於澤陽先生召集,應參加表決董事8人,實際參加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擬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詳見同日公司臨2020-06號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相關事項的議案》

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全權辦理的授權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根據公司和市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本次債券發行方案以及修訂、調整本次債券的發行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具體發行規模、債券利率或其確定方式、發行時機、發行對象、發行方式、一次或分期發行及發行期數及各期發行規模、是否設置回售或贖回條款、募集資金具體用途、信用評級安排、具體申購辦法、還本付息、償債保障措施、確定承銷安排等與發行有關的全部事宜。

(二)決定聘請為本次發行提供服務的承銷商及其他中介機構。

(三)具體實施和執行本次債券發行、備案及申請轉讓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監管部門的要求制定、授權、簽署、執行、修改、完成與本次債券發行及轉讓相關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本次債券的募集說明書、承銷協議、債券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各項公告等,並根據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四)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市場條件和公司需求,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確定本次債券發行的擔保安排。

(五)如監管政策或市場條件發生變化,可依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對本次發行的具體方案等相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或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開展本次債券的相關工作。

(六)全權負責辦理與本次發行相關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權的有效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發行方案之日起至本次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四、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會議決定於2020年3月9日9:30,在鄭州市中原西路66號公司本部,以現場表決和網絡投票方式召開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由本次董事會提請股東大會審議的上述三個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8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以上第一、二、三項議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五、備查資料

(一)八屆四次董事會決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0121 證券簡稱:鄭州煤電 公告編號:臨2020-005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八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於2020年2月21日10點30分在鄭州市中原西路66號公司本部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會議材料提前以直接送達和電郵方式通知到各位監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程海宏先生召集,應參加表決監事5人,實際參加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形成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的議案》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公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和《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項目承接負面清單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中關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發行條件的各項規定,具備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資格。

表決結果:同意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擬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擬發行公司債券事項,有助於增加公司資金流動性,降低公司融資成本,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不存在重大影響;表決程序合法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表決結果:同意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三、備查資料

八屆四次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0121 證券簡稱:鄭州煤電 公告編號:臨2020-006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擬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為拓寬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公司八屆四次董事會同意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非公開發行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含15億元)的公司債券。具體情況如下:

一、發行方案

(一)發行規模

本次擬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總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含15億元)。具體發行規模根據公司資金需求情況和發行時市場情況,在前述範圍內確定。

(二)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採用非公開發行的方式,在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後,可以採取一期或分期形式發行。

(三)發行對象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符合《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

(四)債券期限及品種

本次發行的期限為不超過5年(含5年),可以為單一期限品種,也可以為多種期限的混合品種,具體期限構成和各期限品種的發行規模根據發行前公司資金需求和發行時市場情況確定。

(五)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債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六)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

本次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債券票面利率將根據市場詢價結果,與主承銷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詢價結果協商確定。

(七)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發行的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將剩餘募集資金用於調整債務結構、補充公司營運資金等。

(八)擔保情況

本次發行的擔保安排將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確定。

(九)償債保障措施

在本次債券存續期間,當公司預計不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償付債券本息時,同意公司採取如下措施,並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辦理與下述措施相關的一切事宜:

1.在償清本次債券本息前不向股東分配利潤;

2.暫緩重大對外投資、收購兼併等資本性支出項目的實施;

3.調減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獎金。

(十)掛牌安排

本次債券發行結束後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掛牌交易申請。

(十一)還本付息

本次債券採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逾期不另計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

(十二)決議有效期

本決議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24個月。若公司已在該有效期內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本次發行事項的無異議函,則該決議有效期自動延長至本次債券發行完畢。

二、審批程序

公司本次擬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相關事項,在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並需在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後,方可實施。

三、對公司的影響

(一)本次擬發行公司債券事項,有助於增加公司資金流動性,降低公司融資成本,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不存在重大影響,不會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利益,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亦無影響。

(二)本次擬發行公司債券事項的最終發行方案,需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為準。

上述發行事項尚具有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時披露本次債券發行事項的相關情況。

四、備查資料

(一)八屆四次董事會決議

(二)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21日

證券代碼:600121 證券簡稱:鄭州煤電 公告編號:2020-007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股東大會召開日期:2020年3月9日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的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一、 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一) 股東大會類型和屆次

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二) 股東大會召集人:董事會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東大會所採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召開的日期時間:2020年3月9日9 點 30分

召開地點:鄭州市中原西路66號公司本部

(五) 網絡投票的系統、起止日期和投票時間。

網絡投票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0年3月9日

至2020年3月9日

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通過交易系統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六) 融資融券、轉融通、約定購回業務賬戶和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資融券、轉融通業務、約定購回業務相關賬戶以及滬股通投資者的投票,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 涉及公開徵集股東投票權

二、 會議審議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議案及投票股東類型

1、 各議案已披露的時間和披露媒體

上述各議案已於 2020 年 2月 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披露。

2、 特別決議議案:無

3、 對中小投資者單獨計票的議案:2

4、 涉及關聯股東迴避表決的議案:無

應迴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無

5、 涉及優先股股東參與表決的議案:無

三、 股東大會投票注意事項

(一) 本公司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的,既可以登陸交易系統投票平臺(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交易終端)進行投票,也可以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網址:vote.sseinfo.com)進行投票。首次登陸互聯網投票平臺進行投票的,投資者需要完成股東身份認證。具體操作請見互聯網投票平臺網站說明。

(二) 股東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系統行使表決權,如果其擁有多個股東賬戶,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東賬戶參加網絡投票。投票後,視為其全部股東賬戶下的相同類別普通股或相同品種優先股均已分別投出同一意見的表決票。

(三) 同一表決權通過現場、本所網絡投票平臺或其他方式重複進行表決的,以第一次投票結果為準。

(四) 股東對所有議案均表決完畢才能提交。

四、 會議出席對象

(一) 股權登記日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具體情況詳見下表),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二) 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三) 公司聘請的律師。

(四) 其他人員

五、 會議登記方法

(一) 現場登記

登記時間:2020年 3月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5:00;

登記地點:鄭州市中原西路 66號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二)通訊方式登記

登記方式:可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登記時間:傳真方式登記時間為 2020年 3月5日 9:00—15:00;

信函方式登記時間(以到達本地郵戳日為準)不晚於 2020年 3 月 5 日 17:00。

(三) 登記手續

個人股東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上海股票賬戶卡;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應持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複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人上海股票賬戶卡。

法人股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上海股票賬戶卡;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名的委託書。

六、 其他事項

(一)參加現場會議時,請出示相關證件的原件。

(二)與會股東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三)本次會議聯繫人:馮松江、馮瑋

(四)電話:0371-87785121

傳真:0371-87785126

郵編:450007

地址:鄭州市中原西路 66號

特此公告。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2月22日

● 報備文件

提議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董事會決議

鄭州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茲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單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9日召開的貴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代為行使表決權。

委託人持普通股數:

委託人持優先股數:

委託人股東帳戶號:

委託人簽名(蓋章): 受託人簽名:

委託人身份證號: 受託人身份證號: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備註:委託人應在委託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並打“√”,對於委託人在本授權委託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託人有權按自己的意願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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