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中,企業經常會發生股權轉讓業務,那企業在簽完股權轉讓協議後是否就可以在稅法上確認收入呢?企業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後又如何計算股權轉讓所得納稅呢?本期內容,我們針對這些內容進行一一講解!
一、股權轉讓何時確認收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
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案例1:
甲為居民企業法人,於2019年1月購買乙持有的A公司30%股權,購買價款為300萬元。2019年10月,甲與丙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持有的A公司20%股權作價400萬賣給丙公司,於2020年1月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問?甲公司就該筆股權轉讓何時確認收入。
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
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於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所以,甲公司就該筆股權轉讓讓應該在2020年1月確認收入。
二、如何計算股權轉讓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三條規定:關於股權轉讓所得確認和計算問題:
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生的成本後,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案例2:
甲為居民企業法人,於2019年1月購買乙持有的A公司30%股權,購買價款為300萬元。2019年10月,甲與丙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持有的A公司20%股權作價400萬賣給丙公司,於2019年12月完成股權變更手續。問?甲公司在2019年該筆股權轉讓所得是多少。
答:
首先:甲公司在2019年12月前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所以2019年需要確認股權轉讓收入。
其次:
2019年該筆股權轉讓所得計算如下
① 20%股權收入:400萬元
② 20%股權成本:300/30%*20%=200萬元(注:先計算出原購買股權成本,再計算轉讓股權的成本)
③ 20%股權轉讓所得: 400-200=200萬元
三:總結
企業在進行股權轉讓時,需要先確認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再確認收入的實現,最後再計算股權轉讓所得並確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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