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今年13歲,爭吵沒有忍住脾氣打了她,她要拿刀砍我,這樣的女兒怎樣管理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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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是:這個孩子我怎麼管理?

如果你把你和孩子的關係定位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上,意味著這裡面單方面制訂的規則、約束、安排以管理者的角度來輸出,至於被管理者,只能服從。

對於一個開始想要爭取自我權益、發展自我意識、表達自我意願的半熟青年來說,他們絕對不會輕易妥協和“聽話”。親子間的管關係變成了權利鬥爭的對立關係,輸贏是各自執著的目標,鬥爭的方式自然不斷升級直至動刀子,自傷或傷人。那個時刻還有母女關係嗎?沒有,那一刻,是敵方。

所以,你要問怎麼管理孩子?太難了,因為那不是下屬,更不是你的附屬物或寵物,那是一個人。

在青春期如何更新自己,及時跟上孩子成長的變化,從全面管理轉變為爭取合作,彼此共贏,是需要父母更多的去了解孩子那個人,不要事事講道理,不要重複“對事不對人”去反覆否定孩子,越是青春期越是需要父母刻意改變與孩子的互動方式,給予更多的尊重,嘗試更多的靠近與瞭解,不居高臨下的指導才可能有引導和影響孩子的機會。

否則,你再對的道理都被孩子拒之門外,何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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