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贊!蘭山區:中小企業可緩繳醫保費用 最長緩6個月

在臨沂客戶端訊 2月23日,蘭山區醫療保障局下發《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中小企業復工復產醫保有關政策的通知》,全力支持企事業單位應對疫情,減輕企業繳費壓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擴大生產,轄區中小企業疫情期間可緩繳醫保費用,並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

中小企業疫情期間可申請緩繳職工醫療保險,緩繳期最長6個月。按照《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完善支持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辦發〔2020〕4號)和《關於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完善中小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政策的通知》(魯醫保發〔2020〕5號)文件精神,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職工醫療、生育保險費的中小企業,可申請緩繳職工醫療、生育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醫療、生育保險待遇。緩繳期滿後,企業應足額補繳職工醫療、生育保險費用。

困難企業可依據文件規定,向該區醫保局申請緩繳職工醫療保險,根據各單位自身實際情況,填報《中小企業因疫情生產經營困難緩繳醫療保險申請書》(詳見附件),資料可通過郵箱遞交,郵箱號:[email protected]。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緩繳期限先暫定3個月,對緩繳期滿後仍無法正常經營的困難企業,可再次申請延期,累計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職工各項醫保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緩繳期滿,參保單位應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未能按時足額補繳的,按《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

該措施適用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中小企業。

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穩就業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魯政發〔2020〕5號)文件規定,自3月1日起,階段性下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費率,將單位繳費費率在現行費率標準的基礎上下調1個百分點,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起恢復原繳費費率。上述政策適用於各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和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

臨報融媒記者 朱劍鋒 靖海汀 通訊員 孫磊 王興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