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可以用戰友屍體當掩體嗎?

笑料燉包袱


可以

一名戰士要在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有效完成任務,如果沒有掩體,且戰友已經犧牲,可以用戰友屍體充當掩體,抵擋炮彈。

淞滬會戰中,國民黨桂系部隊雖然英勇剽悍,但是缺乏火力支援,日軍輕重武器齊全,火力強大,大場陣地前死屍遍野,守軍官兵無奈只能用屍體堆成掩體作戰。

一戰時期,法軍的士兵信件裡就有一封提到用陣亡戰友的屍體充當掩體。當時法軍所在區域被炮火封鎖,斷水斷糧,戰友屍體無法妥善處置,也沒多少精力再修復工事,他們只好把屍體當成沙包堆起來擋子彈和破片。

畢竟,在尊嚴面前,完成戰鬥任務,取得最終勝利,才是第一位的!

戰鬥一線,類似需要臨機處置的事情非常多,而且每次都會有新情況,這樣就非常考驗指揮員、一線戰鬥人員。

記得越戰老兵提到,戰場通信非常緊急,可以說分秒決定戰鬥勝敗,聯絡員直接用明語通信,不用暗語,為的就是節省傳譯時間。其實這是違規保密規定的,但要分清主次和輕重緩解,因為敵人不會給你時間


點亮萬家燈火


戰時,即非常時期,可以的,我父親是抗美援朝的軍醫,他就親身經歷過,用敵我雙方的屍體遮擋寒風,做掩體,戰士趴在冰雪中,衝鋒時,有的戰士一動不動,軍醫上去救治我方傷員時,拿木棍一敲打身體,有的戰士凍的像冰塊一樣,硬棒棒的,人已經凍挺了,凍殘了,甚至已經死去,太殘酷了…老人家說說都是淚啊…!


HY101374


個人觀點,別罵。如果和戰友戰場殺敵,自己戰死,希望戰友利用我的屍體做掩護,繼續衝鋒陷陣,即給了戰友防護又給了戰友為我報仇的勇氣。同樣,戰友犧牲自己也會這樣做。只有士兵活著,才能完成保家衛國的任務,也能讓逝者含笑九泉。


八戒牧馬


看過一個電視劇,大陸的,說的是軍犬的故事。我依稀記得裡面有個情節,在一次作戰任務中軍犬犧牲了,然後飼養它的士兵被懷疑用軍犬的屍體擋子彈,為這事兒這個士兵還要受處分,被人鄙視。。。我當時就覺得這事兒至於的嗎?沒那麼嚴重吧

我覺得道義被拔的太高了。。。


麥麥123


抗日老兵賈善明,曾任國軍21師121團2營2連重機槍手。在馳援南口戰役中,由於所處的位置是石頭山,不能掘土挖機槍掩體,賈善明和戰友一開始只能拿幾塊石頭對付。可是,重機槍可是我軍最重要的火力點,也是日軍重點攻擊的目標,必須保護好。後來,上級急眼了下令,讓他拿已經死去的士兵當掩體。於是,萬般無奈之下,賈善明只能搬來三四名戰友的遺體,擋在前面,向敵人猛射。後來,賈善明也因傷復員了。近年,在接受採訪時,賈善明還對此事念念不忘,覺得對戰友有愧。

一戰戰場上,一名法軍士兵以陣亡戰友的屍體為掩護,手持步槍進行射擊。

電影中這樣的鏡頭更多,大家也都能理解。

《血戰鋼鋸嶺》中,美軍士兵拎起來半截屍體當掩體,就衝了上去。這個鏡頭在很多版本中都被剪掉了。後來,主角也曾拿戰友遺體當掩護,躲過日軍清掃戰場的刺刀。

在戰場上,只要能活命,拿戰友遺體當掩體也是可以被接受的。一戰時,歐洲列強們搞戰壕戰,很多遺體沒法處理,就直接放戰壕上面埋起來當掩體了。尤其是衝鋒的時候,遍地屍體,那還能分清是敵是友的,趴下去能擋子彈就行了。


(文|勇戰王聊歷史)


勇戰王聊歷史


如果在危急存亡關頭,不得不採取極端措施,只要是戰勝敵人,那就是正確,一場戰鬥的勝利,本來就是用無數生命換來的,如果因為堅決不動戰友遺體而讓這場戰鬥失敗,那麼無數戰友的犧牲都是白費,如果他們地下有靈,絕對不允許讓戰鬥失敗,不管採取什麼措施,只要戰鬥勝利,他們會含笑九泉,記住,這是戰爭,不是兒女情長,不是倫理道德,戰爭只有勝利,沒有其他


知足常樂73495376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抗戰中確實有過這種記載。

但用戰友屍體堆砌起來,不是為了擋子彈,而是為了有依託射擊。

這種場景,基本都發生在防禦時。

防禦一方,一般都會修建戰壕、散兵坑、碉堡等防禦工事。

碉堡不談,戰壕和散兵坑都有一定的侷限性。

因為士兵從中射擊的時候,除了有腳架的機槍以外,普通步槍往往是沒有依託的。

所以,這種射擊需要士兵用手臂自行託著槍射擊。

自然,這對於老兵來說不算什麼。

粟裕大將在年輕時嚴格訓練,可以單手無依託舉槍長達30分鐘。

但對於新兵或者疲憊的士兵來說,這種射擊沒有依託,一是射擊命中率會下降,二是人也會很疲勞。

所以,只要有條件,一旦都會用沙袋放在前面,作為依託來射擊。

然而,抗戰中日軍炮火猛烈,往往把現有工事都炸燬了。

原則上來說,國軍士兵就必須撤退,因為工事都沒有了。

但很多士兵繼續堅持作戰,就往往趴在地上,以戰友屍體作為依託來射擊,提高命中率。

其實,屍體是不能擋子彈的。

因為二戰期間的步槍、機槍子彈都是長彈,絕對不是今天自動步槍的短彈。

以日軍三八式步槍為例,射程高達800米,實際上在1000米以上也是具有致死殺傷力的。

南京大屠殺的時候,日軍用無辜平民測試三八式步槍穿透力,曾一槍射死了7個人,其中穿透6個人。

這種穿透力,單單一具屍體無論如何也是擋不住的。


薩沙


拿戰友的屍體擋掩護那是什麼樣的部隊?必敗無疑!正常人體重上百斤,你拖動屍體得花多少力氣?又有那種子彈不能貫穿人體?秦軍腰掛敵軍人頭戰場上追著敵軍天下無敵,宋軍有堅城作掩護也輸給蒙古軍。所以拿屍體掩護的軍隊必敗且毫無戰鬥力,古是這樣今也是這樣。


AXA001梁R


原則上是不允許的,感情上也說不過去。犧牲了的戰友雖然沒有了生命體徵但活著的戰友有義務保護好他們的遺體。這是戰友親人的重託也是感情的需要。79年我軍在攻克敵黃連山陣地時,為了運回戰友的遺體,很多戰友冒著敵人的槍林彈雨才把犧牲的戰友運回到我方陣地。


用戶地上神仙


這個小編問這種問題我很是憤怒:第一,如果是沒有經歷過戰爭的人,他完全沒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不是一般的人能回答的,第二,如果有經歷戰爭的人,問這個問題就是讓人很痛苦,因為戰友之間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感情,特別是經歷過戰爭的戰友,所以你問這個問題我覺得你就是一個無聊透頂的人,無情無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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