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工作的
補充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工作,幫助企業有效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帶來的影響,經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現對企業用工保障補充通知如下:
對2020年2月29日前通過鐵路列車、客運汽車方式返黃的企業員工(含老員工帶新員工來黃),車票費用全額補貼;對2020年2月29日前自駕返黃企業員工(含老員工帶新員工來黃),按照同地區乘坐鐵路列車標準給予補貼,確無鐵路列車的,參照客運汽車標準給予補貼。具體名單由企業彙總交鄉鎮(街道)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複核。
台州市黃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台州市黃巖區財政局
2020年2月23日
(原標題:《重磅!2月29日前返黃企業員工車費全額補貼,自駕參照補貼》,編輯:張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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