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你有多好,總有人不喜歡,所以別奢望所有人的認同,有道理嗎?

農在天涯


………我認為做人最簡單的就是心思要純明,對朋友要坦誠相待。要懂得欣賞別人的優點,覺得好就發自內心去讚揚,喜歡就靠近一點,不喜歡就保持一定距離。

很多東西沒有什麼不可原諒,也沒有什麼是絕對寬容的。對一個有好感的人,就是愛屋及烏。對一個看不順眼的人,他就是做什麼都是錯的。

這是人之常情,任何人都有喜歡的人,不管他做什麼都是對的,任何人都有看不順眼的人,哪怕他對你赴湯蹈火,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看不順眼就是看不順眼,無需理由,

比如我說什麼做什麼都是錯,那我就什麼都不說什麼都不做可以了吧,又不行,因為你放不下,放不下你就一定要去證明自己,為了證明自己你有多好,你就會去做出更多你認為是驚喜的事,而人家認為是驚嚇甚至是出格的事來,你說多尷尬呀。

所以沒辦法,在喜歡的人眼裡,做什麼都是對的。在討厭的人眼裡,做什麼都是錯的。這是沒有沒辦法的。

我終於明白,為什麼那時的我做什麼都是錯的,是因為我沒有做自己,我活著就是最大的錯。

所以在生活中有兩種狀態,一種就是做對了一種就是做錯了。

自私的人容易犯一個低級的錯誤,就是自己做什麼都是對的,而別人做什麼都是錯的,這種低級的想法,會把自己逼向另一個極端。

所以簡單而真實不一定最美,但最美的一定是真實而簡單。

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理想與幸福,但追求的幾乎都是“像別人那樣的”理想與幸福,而不是“自己的”理想與幸福。

其實,人生的最美的事,也就是我們擁有一顆平常心,真真實實做自己,簡簡單單過生活,不要為了證明自己去證明自己,也別去奢侈奢望得到別人的認同,只要分得清楚狀況就是最好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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