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就是給他最好的結局

對於喜歡,愛過就是最好的解釋。


喜歡一個人,就是給他最好的結局


還記得高中時期與一個女孩子談了一段感情。


那時候的感情青澀到肩並肩前行都沒有勇氣牽起對方的手。


而這種不輕易流失了溫柔卻被女朋友的閨蜜稱作:喜歡她但不愛她。


當時有點疑惑,喜歡和愛有什麼區別?不都是想跟一個人發生點什麼嗎?


後來發生了很多很多事讓我明白了喜歡和愛有什麼區別,而這種區別很難用語言去形容。


但我知道僅僅是喜歡的話,自己就不會在她離開後黯然傷神,更不會去做些不要尊嚴的事。


其實很多時候我們可以接受一件事的結束,卻很難接受它結束的方式。


而面對心中很難接受的結束方式,我們往往會想方設法地延長所結束的時間。


所以有了卑微的姿態、無謂的掙扎、流不完的眼淚和等不到的快樂。


最後發現,那些沒有意義的行為確實延長了一段感情的結束時間,但同時也延長了另一段感情的開始時間。


所以喜歡一個人,就是給她最好的結局吧。


喜歡一個人,就是給他最好的結局


如果把分手比喻成地震,那麼最讓人難過的應該是餘震。


就像手不是突然被刀割的時候最痛,而是不小心碰到縫合過的傷口時最痛。


這種疼痛無論是心理上還是生理上,從某種意義上而言都會讓我們想起痛的由來。


其實我們更關心的是什麼時候能熬過感情的餘震,什麼時候傷口才能癒合結疤。


雖然閨蜜安慰過你“會過去的”,醫生也說過“少碰水”,但他們同樣都沒有說明具體期限。


或許是這個世界有太多的不確定性了,就像你能確定自己會在未來釋懷一段感情,但你不能確定走出來後的還是不是自己。


我們能做的只是看著時針一秒一秒地轉,感受著時間不停地流失,希望著曙光早點到來。


而就在這種感嘆時光的同時,突然想到了一個問題:我們急於放下一個人是為了證明,他不喜歡我的同時自己也能做不喜歡他嗎?


我想不是的,我也是用了很久才明白,用時間放下一個人僅僅是為了證明:沒有對方的生活,自己也能過得很好。


所以我想分手後,活成對方理想中的樣子才是一段感情最好的結束方式。


喜歡一個人,就是給他最好的結局


接受這種殘酷的感情事實,我們能做的只有靜靜地聽著窗外的雨聲和不斷更新的疫情播報新聞。


而聽著那些不斷更新疫情的新聞,我有種感觸:明明生活在最好的信息傳遞時代,但人們還是會走進互不理解的感情盲區。


對方想要表達的意思,與我們能接收到的意義,始終不在同一頻道上。


就好比一段感情的離開,我們都會潛移默化地認為對方已經不愛。


從來不會去想是不是因為真的不合適,也從來不會認為離開是最好的安排。


畢竟在你印象中那個真正愛過你的他,和現在所呈現的他有所區別吧,但有沒有想過現在的他才是他原有的樣子。


因為分開後的他再也不用思考,怎麼把“愛你”解釋為“足夠愛你”。


所以我覺得在感情裡表達自己的情緒是件很難的事,而表達自己愛的方式更是難上加難。


不是表達情緒和表達愛的方式有多難,而是感情中缺少了很多心平氣和表達的機會。


於是我讀懂了那句話的含義:“我還是喜歡你,但我們不能在一起了。”


喜歡一個人,就是給他最好的結局


有時不得不承認,分開其實對於兩個人來說,都是最好的安排。


你沒有了束縛他自由翱翔的理由,他也一樣沒有了照顧你一輩子的藉口,就這樣各自都開始了新的篇章。


或許還會去懷念一下從前,但已經不重要了,那些曾經發生過的美好就是最好的解釋。


所以對於喜歡,最好的解釋應該是愛過。


而對於喜歡一個人,就是給他最好的結局。


就像:“你的難過和我已經沒有關係了,但我還是希望,你能過得好。”


喜歡一個人,就是給他最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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