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自營業務如何理解?是機構拿著底牌與投資者博弈嗎?

睦恩


證券自營業務,簡單的說,就是證券經營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買賣證券從而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在我國,證券自營業務專指證券公司為自己買賣證券產品的行為,證券公司以自己的名義,以自有資金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為本公司買賣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在境內銀行間市場交易的政府債券、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央行票據、金融債券、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和企業債券,以及經證監會批准或者備案發行並在境內金融機構櫃檯交易的證券,以及獲取的盈利。買賣的證券產品包括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基金、認股權證、國債、企業債券等。

是不是機構拿著底牌和投資者博弈這個問題我認為不是:理由 : 證監會規定 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自營業務,應當建立和完善內部監控機制,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政策和法規,始終保持遵規守法意識,防範和行制止公司內部各種幕交易,操縱市場,欺詐客戶的行為。


毛明軍


證券自營業務,其實就是證券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者合法籌集的資金以自己的名義買賣證券獲取利潤的證券業務。

從國際上看,證券公司的自營業務按交易場所分為場外(如櫃檯)自營買賣和場內(交易所)自營買賣。

場外自營買賣是指證券公司通過櫃檯交易等方式,與客戶直接洽談成交的證券交易。場內自營買賣是證券公司自己通過集中交易場所(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的行為。我國的證券自營業務,一般是指場內自營買賣業務。

並不是說券商能看你的底牌。



子龍在牛棚


券商自營,是證監會明確規定的合法經營。就相當於券商有基金公司的職能一樣啊!它有什麼底牌?基金公司有底牌嗎?只要合法經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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