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駕車撞死寵物,狗主人要賠償3000元,交警兩次認定事故責任,你怎麼看?

耕耘樹藝


事情是這樣的:

5月24日浙江寧波象山縣,女司機駕車晚上正常行車途中,一隻白色薩摩耶突然衝到馬路上,自己躲閃不及撞死小狗,被狗主人索賠3000元。象山交警開出責任認定書,認定車主主責,狗主人次責。這件事發到網上後引發網友熱議。病病交警的事故認定提出異議。

象山交警大隊於5月30日對該事故認定予以撤銷,並於當日作出了重新認定:小型轎車方(吳某)負本起事故的次要責任,寵物犬的主人方(陳某)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

為什麼這件事情引起大家的熱議,網友們一邊倒的支持女司機不要賠償狗主人,主要是有以下幾點:

一是車輛在正常行駛中,撞死未栓繩的小狗司機該不該賠償?

車輛在行駛中未免會出現一些意外情況,發生交通事故,事狗未栓繩有責在先,出現意外,狗主人應該負事故主要責任。司機不應該賠償狗主人。

二是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是否合理?

交警第一次認定事故責任,司機負主要責任,狗主人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這種人的明顯錯誤的。有的網友認為 ,狗主人負全責,應該賠償女司機一切損失。

三是現在社會上有一種現象,狗比人重要。其實就是一隻小狗吧,死了,死了就算了。現在好多人,心靈空虛,自私自利,抱著一個小狗當兒子,寵愛有加,而對自己的父母長輩,不關不問,漠不關心,這是一個人社會價值觀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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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主人是不是女的。


用戶7749765050114


我覺得交警剛開始是想著女司機不懂交通法亂判責任。也怕麻煩就這樣隨便解決了!交警真應該返回校園重造。前年我開車正常行駛呢 一個電瓶車突然衝出來撞到我,還把車側板撞壞了 交警一來我的全責,還說幸好人沒事 如果電瓶車車主要求去醫院我還得負全部責任 我找誰說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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