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發佈進一步加強外地返(抵)並人員管理工作通知


太原市發佈進一步加強外地返(抵)並人員管理工作通知


針對目前我市迎來複工復產復學的實際情況,為有效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嚴格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要求,2月21日,市疫情防控辦發佈《進一步加強外地返(抵)並人員管理工作通知》。

各學校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對本單位赴湖北、平遙以及其他高風險區探親或出差人員要及時通知到位,疫情期間一律不得返並;對其他外地返(抵)並人員要進行健康狀況摸底調查登記,在向當地社區、村委會報告的同時,督促其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委會報告,進行健康監測或居家醫學觀察14天。

湖北、平遙以及其他高風險區擬返(抵)並人員,非經我市相關縣(市、區)疫情防控辦同意,一律不得返(抵)並。非經批准擅自返(抵)並的將追究其所在單位及相關單位責任,並由居住地或卡口所在地縣(市、區)對其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對其他地區返(抵)並人員要進行信息登記,按照有關規定,確定為中風險區的,由社區、村及基層醫療機構對其實施居家醫學觀察14天,觀察期滿無異常情況,可正常出行、上班;確定為低風險區的,如無發熱、乏力、咳嗽、腹瀉、結膜充血等相關症狀可上崗工作,並實施14天的健康監測。一旦發現有發熱等症狀,要及時就醫,並向社區(村)或單位報告。

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防控工作的督查督導和防控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對所監管單位有關湖北、平遙等外地返(抵)並人員管控工作要嚴格督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各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雙返”“四後”的高峰期就是“雙防”的關鍵期,克服麻痺鬆懈思想,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特別是外地返(抵)並人員管控措施,確保防控工作無漏洞、無差錯,不留死角。如因履職不到位,造成疫情擴散蔓延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我市為離(抵)並人員免費辦理健康申報證明


市疫情防控辦發出通知,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離(抵)並人員有序、健康出行,順利返崗復工,2月21日至疫情解除為止,我市為離(抵)並人員提供免費健康申報證明服務。

通知要求,所有在太原市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當地村(社區)管理的、有外出需要的人員,均需辦理離(抵)並人員健康證明申報。如果抵並人員有戶籍所在地或者抵並前居住地疫情防控單位出具的與疫情相關的健康證明的;有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旅居史,曾與確認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有接觸史和來往史,已取得由執行隔離單位出具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告知書》或者醫學觀察單位出具的《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個人觀察日誌表》,則無需再申報健康證明。

此次申報實行線上健康申報制度,所有離(抵)並人員應提前登錄“太原電子健康申報系統”,填報基本情況、旅居史、接觸史,同時按照社區(村)和單位引導,到指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現場進行體溫、咳嗽等症狀監測。基層醫療機構對無異常情況者,免費出具電子健康申報證明,生成“健康二維碼”。

通知要求,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必須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出具相關證明,不得另行設置門檻,出具證明必須標註單位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並做好登記以備查詢。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各用工單位不得拒絕對持健康證明或“健康二維碼”的人員進入其小區或單位,但需按規定實施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14天。

通知指出,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組織離(抵)並人員到指定醫療機構有序申報;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充分利用電話、微信等方式,分時段預約辦理證明,避免人員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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