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因在家上班,公司給員工發70%的工資合法嗎?

用戶2443260324074


我覺得如果你在家工作,但是你已經完成全部工作,公司不應該只發你70%的工資,這樣的話是不合理的,雖然這個疫情各行各業都收到影響,但是隻要員工完成自己的工作,公司就應該照常全發。


阿木和小同


我在武漢,自己經營著兩個小的店面,在去年的還沒有封城的時候,就感覺到了這場疫情的厲害,提前關了店鋪。員工也提前回到了老家,現在來不了武漢,電話裡面也溝通了一下。前三個月我會給百分之五十的工資,要是時間不是像我們預測的那樣,那後面我不會要求我的員工一直在家等著我這邊開業,這樣對他們也不公平。

如果在公司裡面出現這樣的問題,員工在家裡辦公。公司付給員工百分之七十的工資合法嗎?這個應該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

如果公司效益還可以,公司也可以考慮給予員工全勤工資,這個不管是對公司的現在,還是公司的將來的一個長遠規劃都是有利的。可以讓員工看到公司的人性化,為了這樣的公司值得付出自己的最大的動力,有利於公司內部的團結一致。

如果公司現在處於發展的階段,或者是公司處於一個非常困難的時候,相信這個員工也理解公司的處理方式。也會和公司一起同舟共濟,共度難關。

現在幾乎全國各地都是一樣的狀況,各行各業受到嚴重的打擊。我們也要相信這個社會,相信這些有責任的企業,和我們這些員工一起,抗擊疫情,還我們一個健康和諧的社會。加油!武漢!加油!中國🇨🇳🇨🇳🇨🇳!


小賓館舟小小


按照人社廳發明電(2020)5號文件指出:這次疫情對旅遊、餐飲、酒店、零售、培訓教育行業影響很大。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協商⼀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時等⽅式穩定⼯作崗位。

可見,即使企業因為經營困難需降低員工薪酬,也需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而不能單方面強制操作執行。

另外,如果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停產的:

(⼀)未超過⼀個⼯資⽀付週期(最⻓三⼗⽇)的,應當按照正常⼯作時間⽀付⼯資。

(⼆)超過⼀個⼯資⽀付週期的,若職⼯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付給職⼯的⼯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資標準。職⼯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活費,⽣活費標準按各省、⾃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

北京市、安徽省、⼭東省、四川省⽣活費的標準是不低於最低⼯資的 70%,陝⻄省是不低於最低⼯資的75%,⼴東省、江蘇省、浙江省、河 南省、河北省、內蒙古⾃治區是不低於當地最低⼯資的80%,上海市、天 津市是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資。

樓主所在地在北京市,所以按如果停工後按照最低工資70%發放,符合法律規定。


海內存知己525


這個規定,政府有相關的規定吧,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七十放發。具體執行還是看企業。

我自己的企業,這個月也是按照百分之七十發,但不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按照我們正常的工資來計算百分之七十。而且跟員工說百分之三十還是會發,正常復工之後會給補上。


點作蘇旭


大家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我個人感覺這個問題介於法律和道德的分界線不能單純用合不合法解答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公司就像是一個大家庭鍋裡有肉員工也會跟著吃肉喝湯,公司沒有盈利大家也只能喝湯了,

介於特殊時期公司領導也會有考量,暫時定多少工資不重要前期是領導和員工共同度過難關後期公司脫離困境給員工適當補償也是一種方法。這是我個人觀點不知道能不能幫助到你,祝你工作順利,生活愉快。





小鬧愛生活


這個的話拿我本人來舉例子吧,我是因為這次疫情導致的不能去公司。公司挺好的,我的夥伴們沒有人埋怨我,還關心我。在家有時候不能完成一些在公司才能完成工作,我個人覺得這個70%還是很合理的。但是還是要分情況嗯,如果在家也特別優秀,什麼都完成。那這就有點不是很公平了。以上是我的觀點


滬漂小豹


理論上來說是不合法的,但是企業也有難出,因為疫情,很多的交易中斷,企業也失去了收入的來源,還需要為員工承擔保險費用,在這個時刻員工應該和企業一條心,共同面對當前的困局,要知道皮之不存 毛將焉附的道理!


五味雜塵5


因為是疫情特殊時期,國家就特殊政策,也是對人民著想,就是考慮不上班,有些家庭房貸啊家庭開支啥的就困難了,當然企業也不容易,互相理解。


雪中梅1258685362


這種情況只能按照特殊時期,國家出臺的特殊政策來執行,但是如果再沒有具體明確的條文下,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自定考核政策。


東明大雷得


公司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不一樣,按合同走,換個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心裡就平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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