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mBa專場
NBA是世界頂級的籃球聯盟,這裡誕生了無數的超級巨星,喬丹、鄧肯、科比、詹姆斯等球員各領風騷。在聯盟捧紅巨星的同事,也誕生了一個叫“巨星哨”的東西,如果使用得當,這對於保護超級球星,延續比賽的強度和精彩度都有不小的幫助。
作為一個商業聯盟,他們捧紅球星的最終目的是要賺錢的,而他們收入的主要來源就是球迷的門票收入。大球市不僅有錢,更重要的是有球星,球迷買票來就是看球星打球的,如果一個球星(比如倫納德)經常以各種理由輪休,那麼他的人氣和球隊利益肯定會受損。但是同時如果一名當紅球星被裁判吹了六次犯規,罰下了場去,球迷肯定也會不高興,也會出現謾罵攻擊裁判等現象。所以,很多裁判在場上面對巨星都是小心翼翼,爭議的判罰能不吹就不吹。
科比作為超級巨星,他的人氣也是非常高的,在球隊他有著無限出手權,同時防守也很積極,這樣的犯規幾率就會比較大,作為球隊的核心老大,如果被裁判吹下場,不管在主場還是客場這個裁判肯定會遭到球迷的狂噓,比賽的精彩度也會大打折扣。在2006-07賽季,馬刺對陣獨行俠的一場比賽中,鄧肯坐在場邊偷笑被裁判克勞福德抓到,後者直接給鄧肯一個技術犯規,然後被驅逐出場。這是NBA歷史上第一個因為在場邊偷笑被驅逐的球星,因此克勞福德也被無數球迷詬病。
在今天的NBA依舊是這樣,哈登的體毛犯規也是比賽的一部分,他的後撤步三分已經成為獨門絕技,不是別人學不會,而是別人用了就可能是走步犯規。在CBA賽場上易建聯也時常受到巨星哨的保護,球迷買票去看他打球,哪個不長眼的裁判多次吹罰讓他受犯規困擾不敢上場,或者直接六犯離場,對於球迷來說比賽也就沒什麼意思了。
小周談球
客觀的理由大家已經分析了很多,也都很中肯,我補充一個細節方面的因素吧——因為裁判怕被科比煩死![呲牙][呲牙][呲牙]
我有幸看過一集科比球場比賽的原聲錄像,不得不說,科比太能說了!他似乎有用不完的激情和精力,整場比賽下來嘴巴幾乎沒停過。
有兩件事給我印象最深:一是科比整場都在說:“Paul(保羅.加索爾),you will(你要)……”加索爾被稱為家嫂不是沒有原因的,那脾氣,那份默契,要是換了我,我會忍不住踢科比的屁股,但是加索爾始終在點頭,然後執行。
第二件事,就是裁判吹湖人球員的每一個哨,科比都會找機會跟裁判囉嗦兩句,注意,是囉嗦,不是質疑或挑釁。他通常會對裁判說:“啊,你這樣可不好!”,“哥們,或許你應該再觀察一下”,“放輕鬆,兄弟!”……據他自己說,這是一種心理戰術,不期望立刻起作用,但一整場下來,裁判就知道吹湖人的哨子得慎重了!
所以,我在想,裁判是不是也怕了他的碎碎念呢?吹別人尚且如此,吹他,他還不得把裁判的耳朵磨出繭子?
茶說籃球
NBA裡面有一個叫明星哨 !
什麼是明星哨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下!
比如說一場比賽,科比跟另外一對人打,可能普通球員上去了,吹你6次犯規就離場了很正常。科比一吹到3,4次犯規,裁判手就發抖了。為什麼呢?不敢接著再吹了,有人說,那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什麼他犯規你就不吹多不公平?對不起,人家買票是看誰呢?人家買洛杉磯湖人的票,比方說我就是來看科比的!科比如果這場不能上,受傷了,就不買票了。
球星總是能夠帶動球隊掙錢!你如果把球星罰下去了,你讓我看誰去呢?所以明星球員受到照顧是商業聯賽非常有必要的一個環節。你沒法說這公不公平,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球星如果扎堆了,這個球隊的效益就帶起來了。
你像芝加哥公牛隊當年,以邁克爾喬丹為代表的,包括喬丹本人,包括公牛隊,在世界範圍之內,為推廣NBA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就是你必須承認,有這麼一個王者之獅,它增強了NBA的魅力。
就像我們說的綠衫軍,在六七十年代橫掃一切,得了那麼多總冠軍。然後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有一個紫金王朝,就是我們所說的洛杉磯湖人隊!然後再往後,活塞隊,休斯敦火箭,芝加哥公牛隊。就是說超級球隊的出現,和超級球星一樣,它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世界關注的目光!
這個對提升NBA魅力是有好處的!
MamBa專場
作為現代喬丹,科比深受全球球迷喜愛,雖然天賦異稟,但更加自律訓練,上了球場就是幹,勇往直前,毫無畏懼,洛杉磯凌晨4點的太陽一度作為他的代名詞,曼巴精神鼓勵了幾代人!對,也有一些黑粉經常黑他,但最後基本都被他一如既往地的曼巴精神打服,最後一場退役賽事奧尼爾賽前取笑說:你不是挺屌麼?有種拿50吖!?……對,沒錯,不服輸的科比最後一場比賽拿下了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60分,而且是帶隊逆轉爵士……這一戰過後,科比江湖再無黑粉!
對於這樣一位球員,裁判也是人,肯定也喜愛,不忍心吹吖,就不要說連吹3次了?賽後還要不要拿簽名?
科比還是聯盟的門面代表,一舉一動都被全球關注,如果吹錯了基本也是被全球罵?
…原因太多,反正你可以不喜愛他,但你內心會服他!裁判自然也是科密多![大笑]
大雄的大刀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謝很高興能夠回答你這個問題,在這裡我簡單的發表一下個人的觀點,希望可以對您所幫助。
科比作為超級巨星,他的人氣也是非常高的,在球隊他有著無限出手權,同時防守也很積極,這樣的犯規幾率就會比較大,作為球隊的核心老大,如果被裁判吹下場,不管在主場還是客場這個裁判肯定會遭到球迷的狂噓,比賽的精彩度也會大打折扣。在2006-07賽季,馬刺對陣獨行俠的一場比賽中,鄧肯坐在場邊偷笑被裁判克勞福德抓到,後者直接給鄧肯一個技術犯規,然後被驅逐出場。這是NBA歷史上第一個因為在場邊偷笑被驅逐的球星,因此克勞福德也被無數球迷詬病。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同時也希望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潛水傑克ScubaJake
因為NBA是商業聯盟,首要經濟效益,簡單的說就是要想辦法多賺錢。
賺錢方法主要來自電視轉播分成海外版權收入。如何讓電視臺和其他媒體心甘情願轉播你的比賽,並付給你轉播費,你的比賽要精彩。而精彩比賽能吸引人的首要因素要有能被人崇拜的超級巨星,比如喬丹、科比、詹姆斯。
NBA包裝了一代又一代的超級巨星,如此不遺餘力是有理由的:
1)超級球星首先能帶來精彩的比賽,他們的水平本來就比大部分球員高。
2)超級球星也是人們心中的偶像,他們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能成為人們議論的話題,成為社會熱點。
3)美國除了籃球聯盟,還有冰球聯盟、棒球聯盟。超級球星就是NBA的門面、代言人。
4)超級球星還能帶來其餘的商業收益。
下面再說科比被吹哨三次裁判緊張的問題。
NBA比賽規則6次被吹哨犯規就該被罰下場,剝奪比賽規則。如果科比被吹了三次犯規,考慮到比賽精彩性,下面會減輕對科比犯規的判罰尺度,但會讓比賽失去公平性。但如果正常吹罰,把科比吹下去,電視轉播會失去吸引力,現場觀眾也不買帳。可謂輕不得重不得,左右為難!
所以,這是NBA也是其他商業聯賽的弊端之一,明星哨、找平哨。NBA球員到國際賽場,首先要適應國際籃聯比賽規則,包括犯規的吹罰尺度等。
這是我的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愛吃西瓜的老王
我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
1在NBA聯盟中有一個叫做巨星哨,像科比這樣球星,在投籃也好,突破也好,很容易製造犯規,也很容易自己去犯規,那為什麼,進攻時一般人不吹,而巨星很容易造呢,原因就是得考慮球迷的心理,外國文化跟中國不一樣,他們會罵裁判
2如果一個球隊當家球星被六犯離場,那麼勢必會影響到球迷的心情,來專門看偶像的,居然被罰下了,對於球隊的收益,各個方面都是有影響的,所以裁判也不敢亂來,付不起這個責任
3最後幾個就是,老大科比的職業精神,特別願意較真,每次裁判吹他犯規,他都得去和裁判爭論,非常的有激情和執著,可惜老大不在了!願曼巴精神長久!
潘囧囧
很正常啊,這就是通常大家熟知的明星哨。這個潛規則在多數商業體育聯盟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為什麼會是這樣呢?就是上邊說的那樣,商業體育!現在的很多體育項目都是通過商業推廣來發展的,還有很多的體育聯盟或者協會組織本身就是依靠商業運作的收益來生存和維持運行。比如歐洲的五大聯賽,還有美國的幾大體育聯盟,都是靠商業運作來維持運行的。
既然是靠商業運作來維持運行,那麼就牽涉到另外一些問題了,別的過多的就不說了,既然是商業體育聯盟,咱們就主要說說其中最關鍵的盈利問題吧!
體育運動商業化商品化是現在最流行的運動推廣方式。既然是把運動作為商品來推廣,那就得符合商品的特點和屬性。什麼樣的商品更受歡迎?當然是美觀耐用經濟實惠的了,具體到體育項目來說,就是場面更勁爆,競爭更激烈,電視轉播效果更好,大牌明星更多,更能吸引消費者關注的項目才能產生更多的經濟收益了。
就像現在的NBA,為了吸引更多球迷,大招頻出。全明星賽的改制,比賽規則的修改,允許球星抱團,各支球隊不遺餘力地造星,推出更多球迷互動參與的活動,更多的海外季前賽和常規賽。等等等等眾多的運作無一不是為了更好地推動其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以便謀求更大的商業利益。
明星哨只是其中一個最常見的運作規則。試問球迷通過電視或者現場觀看比賽是看什麼呢?看精彩的比賽,看大牌球星們在場上的火爆表演!如果場上10名球員有8名是大家叫不上名字的,沒見過的,甚至沒聽過的,很少有人會去堅持看這麼一場兩個多小時的比賽吧?就像一部電視劇連續三集都沒有主角的鏡頭,是不是會感覺怪怪的很不適應?缺少大牌球星的比賽就像是沒有主角的電視劇,肯定是讓人無法忍受的。尤其是像洛杉磯之類的大球市球隊,大家買票就是來看科比打球的,你個裁判幾聲哨子把科比吹得不能上場了,我們大家花了錢看誰表演啊!感覺這門票錢都白瞎了吧!巨星不能上場,球迷不高興,影響球隊取勝,俱樂部不高興,沒有大牌球星影響收視率,轉播商不高興,各方都不高興就可能影響聯盟的整體利益,那肯定聯盟也不高興啊?這樣一來裁判不就裡外不是人,各處都不討好了嘛!
所以呢,通常比賽場上裁判都是在這樣的潛規則下執行判罰的,大牌球星有利原則,尤其是對主隊大牌球星來說。具體就是主隊大牌球星的不太明顯的犯規基本不去判罰,但是對於大牌球星被犯規就要哨子響的勤快及時了,這樣才能保證巨星們受保護並且更容易拿高分,以便顯得比賽更精彩,更好地凸顯球星的價值和作用!這也是造星運作的一部分。
正因為各種商業因素的影響,在不影響整體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適當的給大牌球星一點“明星哨”照顧一下,也算是裁判為了很好地維護比賽精彩進行的一種“妥協”吧!
想去看看世界的一二三
因為接下來將是我科的showtime
清新小墨
因為科比是超級球星,如果吹了三次以上,肯定要下場休息了。觀眾買票看球賽就是衝著球星來的。你把他吹下去觀眾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