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法院:首次運用三方遠程庭審系統 審理刑事案件

2月21日,一場特殊的庭審在廊坊市安次區法院刑事審判庭有條不紊地進行。與以往不同的是,審判庭只有法官、人民陪審員、書記員,公訴席和被告席上則空無一人,取而代之的是一臺液晶電視,顯示著安次區法院、安次區檢察院和廊坊市看守所三地同案同步遠程庭審的實時視頻畫面——這是安次區法院首次通過遠程視頻庭審系統審理刑事案件。


廊坊市安次法院:首次運用三方遠程庭審系統 審理刑事案件


廊坊市安次法院:首次運用三方遠程庭審系統 審理刑事案件


2017年3月,被告人嶽某在勞動過程中,因瑣事與被害人張某發生爭執,其用鐵鍬將張某頭部打傷後逃跑,後被公安機關追逃並抓獲。2020年1月15日,安次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向我院提起公訴。我院刑事審判庭將本案定於2月21日開庭審理,之後,隨著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勢發展,為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我院果斷決定採用網絡音視頻三方庭審的方式進行開庭。
為了保障庭審過程順利進行,庭審前,我院與安次區檢察院、廊坊市看守所進行了積極溝通,爭得了他們的支持和配合,我院信息化技術人員對網上庭審系統和設備進行調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庭審過程中,法官通過遠程視頻庭審系統與公訴人、被告人進行實時視頻對話,庭審全景和三方畫面集中顯示在電視屏幕上,庭審三方均可清晰觀視。在舉證階段,公訴人通過遠程視頻展示案件相關證據,完成舉證,被告人嶽某無質證意見並自願認罪,法院當庭進行了宣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嶽某拘役四個月。
該案庭審整個過程僅用時20分鐘即順利審結,此次三方庭審成功嘗試,既達到了防控要求,又滿足於案件審理需求,也為下一步網絡庭審工作積累了經驗,打好了基礎,確保網絡庭審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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