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孫建博建議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重點非重點野生動物一律禁止捕獵、交易和食用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24日訊 據新華視點消息,24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在京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草案提請審議。決定草案共8條,

草案聚焦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目的就是要在相關法律修改之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雖然野生動物保護態勢良好,但受利益驅使,非法違規捕獵、交易等活動時有發生,即便是在當前疫情重壓之下,仍有個別人頂風作案。”在全國人大代表、淄博原山林場黨委書記孫建博看來,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再次為亂捕濫食野生動物敲響警鐘。“禁食野生動物,不能單純靠教育引導和加大宣傳,應當從法律上全面禁止野生動物。”

全国人大代表孙建博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非重点野生动物一律禁止捕猎、交易和食用

圖為全國人大代表、淄博原山林場黨委書記孫建博

孫建博認為,野生動物捕獵、交易、濫食屢禁不止,一是食用野生動物的動機不正確,“食用者、交易者受利益、口腹之慾驅使,存在一定僥倖心理。”其次是野生動物保護的管理範圍不全面。“我國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1989年頒佈實施,2018年重新修訂。保護法對野生動物的禁食有規定,但禁食的範圍僅限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具體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確定。”在孫建博看來,法律主要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但大量野生動物不在保護管理範圍,不在保護名錄內的野生動物可以通過一定渠道進行交易。

野生動物可以人為劃分“重點”或“非重點”,可以禁食或不禁食,但是病毒的傳播並不會因為某些野生動物不是重點保護,就不會成為病毒的攜帶者和傳播者。孫建博認為,這些不受保護的野生動物交易、運輸、製作和販賣,恰恰造成了當前公共衛生安全的“重災區”。

“保護野生動物的話題,不能每每只在危機出現時才引起重視,一旦解除警報便故態復萌。”孫建博認為,相關立法的源頭管控不到位,相關法律法規滯後,對侵害野生動物的行為懲處力度不足等,也是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

為此,孫建博建議,禁食野生動物紀要治標更要治本,必須通過立法從源頭上進行更加嚴格的管控,要進一步健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除在思想上樹立正確觀念外,孫建博還建議,通過開展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制定禁止捕獵、交易和食用的野生動物名錄。“譬如將蝙蝠、果子狸、穿山甲等有科學證據表明可能攜帶傳染病毒的野生動物納入名錄。範圍上,既包括作為‘保護動物’的‘疫源動物’,也包括作為非‘保護動物’的‘疫源動物’。”孫建博認為,需要注意的是制定“疫源動物”名錄時不必區分“野生繁育動物”和“人工繁育動物”,因為病原體並不考慮和挑剔宿主動物是野生還是人工繁育的。

“對現有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不管是重點還是非重點的野生動物,一律禁止捕獵、交易和使用,徹底切斷‘動物—人’之間的傳播途經,杜絕病毒感染。”同時孫建波建議,針對野生動物監測、保護、交易監管以及疫病防治,建立野生動物大數據,通過衛星、無人機、物聯網及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監測區域內水、陸、空等不同野生動物的種群分佈、活動軌跡及行為習慣,保護野生動物種群健康發展和繁衍,防止野生動物攜帶的疫病在人及家畜之間傳播,造成大規模的經濟和社會損失。

閃電新聞記者 張偉 楊麗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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