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可以讓眾議院議長免職嗎?

Henry84181


美國是個奉行三權分立,權力制衡原則的國家。美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了國會的產生,國會又分為眾議院和參議院。所有的眾議院議員和參議院議員都由各個州根據法定程序選舉產生,議長由眾議院議長由多數黨領袖擔任,但是投票表決時每個議員一票。議長主導會議進程,卻沒有特殊權力。參議院議長由副總統擔任,但是正常情況副總統沒有表決權,只有當議案表決贊成和反對票數相同時,議長方才有表決權。憲法第一條同時規定了眾議院擁有提出彈劾總統的專屬權力,是否可以彈劾總統由眾議院表決決定,按照簡單多數的表決結果決定是否彈劾,但是審判彈劾總統的專屬權力屬於參議院,彈劾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審理,是否彈劾有全體參議員組成陪審團投票決定。參議院議員每人有一票表決權,必須三分二以上參加彈劾的參議員投票表決支持彈劾,總統才會“下崗”。在這種情況下,一、不要說是議長國會中的任何一個議院都不能單獨彈劾總統,二、眾議院議長根本不由總統任命,總統自然也無權將其免職。順及,總統能讓副總統免職嗎?答案同樣是否定的。因為總統和副總統都是經國家選舉產生的,副總統並不是總統直接任命的,總統自然也無權免去副總統的職務。總統行使美聯邦行政權力,有權包括國務卿在內的他所提名的任何行政官員免職。為什麼說是行政官員而不是任何官員?因為美聯儲主席也由總統提名,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也由總統提名,但是一旦經國會任命,總統就無權免職。


瀛同律音


美國總統可以直接免職美國眾議院議長嗎?不可以,為什麼?在美國要免職這些像國會議長這些大領導級別的叫彈劾,不可能由總統來下令直接免職,所謂彈劾就是要證據,再通過議會來投票來免職,重者被彈劾者會被起訴到法院再判刑,要彈劾美國大領導首先得有他犯罪的證據,之後才一起通過投票是否免他的職。


上圖:美國眾議院議長

美國眾議院、參議院議長的領地在國會,現在的美國的眾議院由民主黨控制,眾議院議長佩洛,參議院由共和黨控制,副總統彭斯是議長。國會權力很大,很多事情都要通過美國國會,眾、參兩院的批准,國會屬於立法部門,總統屬於行政部門,各搞各的,所以總統不能直接免職眾議院議長,但是如果有議長犯事的證據,可以提交給執行部門起訴,彈劾他。


上圖:美國國會

美國總統是行政部門老大,總統的領地在白宮,也就是他的內閣部門,白宮內的這些官員就總統的屬下,總統就是白宮老闆,因此總統可以直接任免白宮的官員,不管白宮的官員有沒有犯錯,只要惹到總統了,讓總統生氣了,總統不想用你了,就可以直接炒你魷魚打包走人,去年被炒魷魚的美國安全顧問,鷹派人物,三朝元老博爾頓就被炒掉了,現在的博爾頓想出新書也被白宮阻止了,理由就是博爾頓的新書裡面含有許多美國機密信息,是違反美國法律的。


上圖:美國總統在白宮的辦公室


牛頭馬面兩鬼


大家好,我是國際領域的優質作者,如果大家有關於國際方面的問題,歡迎和我交流。

美國一直以來採取的都是三權分立的模式,三個部門相互制衡,所以身為美國總統也不能被眾議院議長直接罷免,只能說去彈劾總統的行為。

而美國的彈劾並不等於罷免,美國的彈劾更像一種提起訴訟的程序,根據美國《憲法》,總統可以因“叛國、賄賂或其他嚴重罪行和輕罪”而被提起訴訟,如若美國總統做了某些貪汙腐敗,濫用公信力,叛國等嚴重危害美國的行為,眾議院議長便可以對美國總統就此進行彈劾,

並且在有明確證據證明美國總統確實做過這些事時還要經過眾議院的投票,在票數過半後才能交由參議院,若參議院三分之二的議員都認可美國總統的罪行才會判定美國總統的罪行。也就是說罷免美國總統不僅僅是眾議院議長可以直接決定的,首先他們需要證據證明美國總統的罪行,並令過半的議員相信並同意罷免美國總統。

所以總的來看罷免美國總統需要六步,發起彈劾相關的調查動議、調查、眾議院投票、審理、參議院投票、權力移交。在2019年9月24日,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便宣佈,正式啟動對總統特朗普的彈劾調查,因為他涉嫌在今年7月的電話中施壓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讓其調查美國前副總統、2020大選民主黨競選人拜登及兒子捲入的貪腐案。

在這次事件中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便需要拿出充分的證據證明美國總統特朗普確實存在施壓烏克蘭總統澤連斯基的行為,否則將不能罷免美國總統特朗普。不過證據也是很難蒐集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對此也表示並沒有施壓烏克蘭總統的行為,並且特朗普還在推特上回應說,7月25日跟澤連斯基的通話“非常友好且完全適當”。

調查沒有結果,自然拿出足以令人信服的證據。所以總的來說,眾議院議長並不能直接罷免美國總統,而是隻能通過彈劾美國總統的方式,當然這個調查舉證投票的種種過程自然是相當繁瑣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大家是否有不同的看法,歡迎評論區留下自己的觀點。


大演國際


美國總統是國家最高領導人,肯定有權罷免議長,因為國家由政府和議會組成。議長無權罷免總統。


周主任182


連州長也免不了,更別說議長,這都是老百姓選出來的,不是一把手任命的。


星空HYX


不可以又能怎樣呢?能改變現在華盛頓的政治混亂狀態嗎?其實美國的大部分力量都是在黨派紛爭中內耗完的。三權分立的利弊現在看來弊大於利了。一個國家的框架結構必要要有金字塔結構。這種權力分散制不能起到相互制衡帶來的利益,反而成了消耗權力的核心矛盾製造機。現在看來這種體制已經完全暴露出弊端了。失敗了。


塵飛揚007


三權分立,理論上沒有最高權力。但我看總統實際權力更大一些,但是不是絕對


大酋長139


美國是三權分立,總統 國會(眾議院參議院) 美國最高法院。總統國會是選舉產生的。最高法院院長雖說是總統任命的,但不受總統轄制。所以總統無權對國會議長罷免。美國全名是美利堅合眾國,是聯邦制共和國,總統對各州州長都沒有任免的權利,這就是美國政治遊戲,這就是美國式的“民主制度”。


楚天雲平


議員是人民代表、立法者,總統可解散議會(議會同時也可罷免總統),但不能解除一個議員的職務,而議會內部的事,如任免議長、定議事規則等,總統無權過問,由議員們通過投票作決定。


山地土著


很簡單:眾議員是美國人民選出來的,議長是議員選出的。三權鼎立相互制約。美國總統無權罷免議長。這是美國的政治體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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