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一個月10000的工資,讓你每天上班16個小時,你願意嗎?

小龍說職場


10000元的工資,每天工作16個小時。要我選擇肯定是會幹的。因為10000元的工資已經相當不錯了,就一線城市的白領也不過如此。下面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一、月薪10000,日新300多對普通打工者來說,已經相當不錯了。而且要想拿到這樣的工資,必須要有一技之長,獨當一面。工作16個小時時間雖然長了的點但與自己所得到的報酬基本相輔。假如說你沒有任何特長只是一個幫工的,就象飯店或建築方面的小工來說,即使你一天工作16個小時也就5000元左右。假如說你是一個小區保安,或許是一個環衛工人,或許是一個臨時用工人員,一個月能拿10000元的工資想都不用想,因為你所從事的工作人人都能勝任,而且人人都想幹。尤其是象70後農村外岀打工的,急需找個能掙錢的活,因為上有老,下有小。所以一天工作16個小時能拿10000元的工作對於他們來說求之不得。

二、月薪10000元工作16小時要是在南方有些工廠來說,錢也不算多。但能堅持幹下來的人並不多,因為他們一般是針對年輕人而言,手腳麻利,思維敏捷。而這些人大都是剛步入社會的,沒吃過苦,一天工作16小時肯定接受不了,除過吃飯也休息不了幾個小時,所以也就堅持不了多長時間。當然,一般上了年齡人就是想幹人家也是不要的。

三、假如,你是白領,是技術員,擁有過人的技能持長。月薪10000元,對他們來說不高,日工資也就300元。但是你要他工作16個小時,絕對是不行,他們肯定是不會幹的。因為他們對時間觀念還是很看重的。他們都明白自身的價值,不會做無謂的犧牲。

所以說月薪10000元的工作,要你工作16個小時看相對誰而言呢?


馬清明


可以啊!不過呢,出於公平原則,既然你提了要求了,你的要求我同意,那麼我也有個要求,那就是這16個小時我必須在家裡工作!怎麼樣,你同意我就同意!

一天工作16個小時,按勞動法標準工作時間,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應為8小時,每天16小時我相當於一個月上了兩個月的班,實際上每個月才5000塊,如果我還需要開半個小時的車才能到單位,來回路上就相當於用了1個小時,回家收拾收拾睡覺,每天睡眠大大低於8小時,我放棄了我的業餘時間,和睡覺時間,去賺你這1萬塊月薪,你是不是得滿足我在家上班的要求呢?

現在很多私人老闆都是想盡辦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這已經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只不過工作難找,很多勞動者選擇沉默!這也使得老闆變本加厲,任意加班。我認識的一家門店,早7點30上班,晚上9點下班,雖說做三休一,可是老闆經常以沒有人為理由拒絕員工休息的要求,最後員工忍無可忍一紙訴狀把老闆告了!最後賠了不少錢!

怎麼樣題主,我回答完了,你是打算接受我的條件還是打算讓你員工去告你?


老吳聊保


如果是我的話,肯定不會願意,目前大二在讀,上一個寒假的時候,去我們這邊的一個樓盤做職業顧問,說難聽點就是個買房子的,自己也是第一次接觸房地產,上班時間的話,大概是朝九晚九吧,有時候早點下班,也有晚點下班的,工作時間12個小時左右,上了三十多天班,收入一萬多,不過在房地產這個行業裡,一個月一萬多真的是屬於混得很差的,親身體驗,當然,這個行業的收入極不穩定,靠提成吃飯,運氣不好的時候,可能一兩個月都沒什麼業績,運氣好的時候,可能一個星期甚至是某一天的業績都會讓你睡著了笑醒。




Mr會計


實不相瞞,我還真幹過

2014年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月薪3000元,2016年年初跳槽到一家上市公司,月薪10000元,就像你說的,每天上班16小時,我幾乎天天加班,有時甚至會加到凌晨3點,晚上10點下班都算早的,為了項目準時上線,第二天10點又要來公司(9點上班),這樣連續工作了有半年,某一天我發現,我有點兒提不上氣,我覺得身體特別不好了,於是我就換工作了,換了一家公司漲薪50%,週末雙休且不需要加班的。

我是這樣看的,如果我當時不選擇這個工作,後面就不會有更好的工作,哪怕面試的時候,面試官就說了:我們需要加班的,你能接受嗎?

可我當時沒有更好的選擇了,所以,我選擇接受,我能做的就是接受後,吸收知識,快速成長,把這個單位作為跳板以尋求更好的下家,但凡當時我有更好的選擇,我都不會去這家。所以,您現在的問題,信息不夠多,咱們衡量一個工作是否值得做,不僅僅在於上班時間和工資的。

比如我當時,給到我最高工資的就是這家了,其餘的都是給6千、8千,而且,都不是大公司,我這一家,最起碼是個上市公司,這對未來找工作、跳槽幫助很大,所以,我就準備先幹一年,成長起來後再找下家。

如果你現在這份工作,能對未來起到一個跳板作用,那我覺得是可以選擇的,如果不行,僅僅是耗時間來拿錢,那麼就要看你現在的生活狀態是不是非常的缺錢,比如家裡剛買房子、欠了外債,非常缺錢就建議做,不缺就不要做了。

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身體是一切的基礎,短期的加班可以接受,長期就不行了。另外,一份工作而已,並不是幹一輩子,不行是可以再換的。


吖吖wendy


一個月10000塊的工資,每天還要上班16個小時,這份工作我肯定不會去做。


一.16個小時給我的感覺就是累、累、非常累,記得讀研的時候,在實驗室面對電腦一工作就是16個小時以上,連續一個禮拜,真得是整個人精神都恍惚了,還時常在自言自語,想想那段經歷就覺得可怕。對於我來說,長時間的面對電腦工作,腦子不停轉不停想,肯定會透不過氣,長時間如此,整個人會處於極度壓抑難受的狀態。

磨刀不誤砍柴工,只有先休息好,有了好的精神狀態,才能長期保持清醒的頭腦,較高的工作效率,醫生不也是經常告誡我們要勞逸結合嘛。當然了,偶爾的工作時間很長,我自己也是能夠接受的。

二.簡單地算一下,每個小時的工資:10000(元)÷30(天)÷16(小時)≈21(元)。

記得讀研的時候,出去給高中學生輔導,一對一兩個小時400元,既輕鬆又有成就感,實在是哪一天混不下去了,就重操舊業了。真到那一天,就先去考個教師證,然後找個輔導機構,教教數學和物理,剩餘的時間輔導我自己的孩子,進進出出,比這個10000塊是划算多了。

三.每一個選擇都會有機會成本,都要付出相應的代價,最關鍵的是要認清你自己到底需要什麼。在做決定之前,要先了解你自己。對於我自己來說,事業很重要,家庭也很重要,所以我找的工作肯定是源於自己喜歡並且擅長做的事情。

我個人的選擇是基於我過去所掌握的知識和技能,這只是我個人的想法。每個人的處境不一樣,經濟狀況也不相同,真正到了需要錢的時候,拿時間,拿身體換錢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賺錢多的工作誰都想要,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去BATJ的。

大部分的工作環境、氛圍不是那麼友好,而且大部分的工作都是需要加班的,資本就是這麼的殘酷。現實其實有很多的無奈,當你有一家子人需要你的時候,你不去幹,還能怎麼辦呢?


如果您喜歡,請關注“職場劉小小”,我會分享更多有價值的職場資訊,謝謝!!!

職場劉小小


我剛畢業的時候肯定願意,因為有個工作,還月薪萬元,足以超出其他同學一大截。至於學習、成長、健康,都不是要考慮的事兒。但是在職場混了幾年後,就不願意了。因為工作不是全部,而是生活的一部分,更需要時間休息、看書、反思。

職場中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側重點。有的階段看重待遇,有的階段注重成長,總結起來,還是需要構建自己的職業生涯。我們一生要工作幾十年,如何規劃好這幾十年職業生涯,才是要重點思考的。

第一階段,尋找自己的擅長領域

剛畢業踏入職場,有的看待遇,有的看福利,很少有人看成長。這個階段其實是最迷茫也成長最快的時候。

職場其實就是做人,做事,專業。踏踏實實的學習,老老實實的觀察自己擅長領域在什麼地方。不要太看重工資待遇,而是看重學習成長。

第二階段,傾心打造自己的長板

長板是針對短板而言,木桶是由一圈木板圍繞的。有的長有的短,短的決定了最終裝載多少水。長的其實才是你的優勢。

花費5-10年的時間,老老實實在擅長的領域裡深耕,去掌握專業的知識體系。往這個領域專家方向發展。

第三階段,輸出自己的專業知識

搞專業和攀登金字塔一樣,越往上人越少,頂端只有少數人,比如袁隆平、屠呦呦。他們的專業能力無人能及。

作為普通人也一樣,需要有專業的能力來作為職場交換工資的籌碼。能力越大,越稀缺,越有價值。


綜上所述,給一個月一萬工資,每天上班16小時,我是不願意的。我更想按部就班的去發展長板,以便於在職場中實現自己的價值。-end-


山東艾珍珍


對這個問題我很有興趣,下面談談我的看法。

1、看到很多人回答說違反勞動法,我只想說:你說的對,但是沒什麼用。現在不違反勞動法的用人單位有幾個?有嗎?誰敢說從沒加過班!加班有加班費嗎?週末領導讓你去加班你敢說:現在是休息時間,違反勞動法,我不去?!

2、從我自身經歷來說,先後經歷過行政事業單位、國企、民企等五六家單位,不加班的單位有嗎?沒有。加班是正常的。加班費有嗎?沒有。領導說工作好好幹,還要什麼加班費,你不幹?想來這裡的人多的是。因此每天的平均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時間是常態,工資還是那個工資,頂多加班時有加班餐。

3、下面回到這個問題本身上來:如果每月給我10000,讓我每天上16小時,我的回答是:不願意。因為:

(1)身體受不了。每天工作16個小時,也就是早上8點到晚上12點。比58同城的996還狠,我身體受不了。一介書生,身體單薄,每天靠大腦吃飯,往常上12小時時就頭暈眼花,掉頭髮,現在如果上16小時,後果難料,不敢拿命賭明天。

(2)沒有個人休閒時間。每天16小時的工作時間,個人交友、娛樂、休閒時間就根本沒有了。人如果成為一個工作機器,其精神狀態早晚會崩潰。當年富士康13連跳的案例就是最有力的證明。

(3)給出的工資太低,沒有足夠吸引力。每月10000的工資乍一看不少,但按小時單位成本算並不高。測算一下:按每月工作20天算,合31.25元/小時;每月按24天算的話,每小時才合26元。可以說單位工資非常低了,可謂廉價勞動力。我現在拿到的工資1萬多,每天工作時間差不多10個小時,小時單價是上面的兩倍。


史海縱橫


有人不願意,有人巴不得。環衛工,大多上兩個班,沒有休息天,工資2400。人比人氣死人!


五更六出


一個人得不到正常的休息和睡眠,就是精神負擔重或腦力勞動過度,從而導致一個人精神萎靡,缺乏朝氣和生機,久而久之,就會影響人的健康,就會引起其他一些疾病,就會把身體搞垮。人是生活在社會中的,有種種原因的需求和慾望,這是正常的,也是可能理解的。但是不能過於過度,不能刻意追求,為了這份工作而傷心害體。所以,給我一個月10000元的工資,讓我每天上班16小時我願意嗎?我為了身體健康,百病離身,壽比南山。我本人就不願意做這份工作。


中醫按摩朱師傅


你要考慮這份工作值不值得做,要看你現在處於什麼階段,以及在外面找不找的到更好的工作。

另外,根據勞動法規定,一天合法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真有企業規定如此苛刻的條件,你又是否同意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