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封呂江、唐偉強、樑雪飛涉嫌受賄、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訴

玉林市興業縣公安局原政委封呂江、福綿派出所原副所長唐偉強、興業公安局原輔警梁雪飛涉嫌受賄、徇私枉法一案,分別由玉林市監察委員會、福綿區監察委員會、興業縣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交由本院審查起訴。日前,本院經依法審查後一併向博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本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封呂江、唐偉強、梁雪飛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本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封呂江在擔任玉林市公安局福綿分局副局長、唐偉強在擔任福綿派出所副所長、梁雪飛在擔任福綿分局輔警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且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