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鄰居地不種了給我種,現在土地被徵收了鄰居說是他家的地,我該怎麼辦?

農村老俗話


回答該問題之前先申明一點,本人土生土長農村人,可以說對這個問題還是很有發言權的。個人認為主要取決於以下兩點:

第一、國家土地確權工作已結束,如果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上名字是你少鄰居的,說難聽點只能涼拌。問題要朝好的方向發展只能取決於你鄰居的良心了,大家都知道現在國家徵用土地都實行有償徵用,地區不同但用途不同,補償的標準也不一樣,如果數額較大而你這個鄰居又是個見利忘義、唯利是圖的人你不是涼拌咋的,你能抱石頭打天,國家又不可能補到你頭上,反之,如果你這個鄰居本身人又正直而且也不是缺錢之人就好辦了,人家最多向徵性的要點,剩餘的歸你。

第二、假設土地使用證的名字是你的就好辦得多了,補償款只會打給你,換句話說主動權在你。但個人認為畢竟別人是送你的,不管怎麼說地是人家的,為了體現公平原則,同時又不失你的風度,至少分一半給人家。人們常說,錢乃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同時,也能看出你的人品,良心道德。將來你在那個地方更好做人,不是嗎?你覺得呢?

總之農村事情用農村辦法解決比較好,不要什麼問題都打官司,免得還傷和氣,大部分農村人還是淳樸善良的,凡事商量著解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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