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政信業務紅線,浦發銀行包頭分行因“要求並接受地方政府變相擔保承諾”被罰40萬元

記者 | 吳紹志

2月24日,包頭銀保監分局公佈一張罰單,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分行被罰款40萬元。

究其原因,公告中顯示其主要違法違規事項是違規要求並接受地方政府變相擔保承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查閱其具體規定顯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其中第五項為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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