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老賴確無財產可執行將刪除失信信息,你怎麼看?

瓶子裡的女人


完全支持最新的司法行為,沒有財產可執行,就從失信名單刪除,無論從法理還是人情,都說得過去,失信是有錢不還的範疇,近年上失信名單的人有一部分是由於創業失敗導致的,國家有充足的理由應該善待這部分人,允許試錯,這是國家鼓勵創新的實際舉措,這是司法進步的具體體現,這也是民族復興的希望,一個國家,只有擁有良好的創新大環境,包括鼓勵創業,支持創業,包容創業,從金融,稅收,司法等等全方位配套服務,讓創業者無後顧之憂,才是上策


一盤磨香油


不應刪除失信信息。

一是因為刪除了失信信息之後,債主的債務就徹底沒了希望,哪怕以後失信人有能力還債時也不好討回了。這樣既對債主不公平,也給了失信人再次禍害人的機會。

二是如果失信人真的無財產,也就沒有了享受坐高鐵、乘飛機,購買高檔消費品的能力,刪除失信信息毫無意義,根本沒有必要。


山野的呼喚


現在有很多騙子,騙了錢之後,與家人辦理離婚,名下無任何財產,無力償還,認可蹲監獄也要把騙來的錢留給家人,或者有能力就是想把錢留給家人。這種現象太多了,不知大家怎麼看?他一個人進監獄蹲幾年,再搞個保外就醫減刑啥的,卻坑害了別人一家人或一個企業,雖也付出了代價,但我個人覺得這不公平……!


征途56819


進入失信名單,是為了聯合限制其高消費,促使其還錢。刪除了失信信息,債務也還存在。

確實無力償還是什麼意思呢?

高鐵是坐不起的。別說飛機了。

小旅館都困難,別提快捷和星級酒店了。

配偶也要攜幼子奔自己的前程了。

在這種情況下,還在限制高消費的失信名單裡,就是對失信制定的諷刺和嘲笑了。


財經閒人


同樣是"老賴",但情況不同,不應適用同一個懲罰標準。有的是轉移財產有錢不還,有的是以各種名義故意拖欠,有的根本就是行騙,有的是把錢揮霍掉了,有的是賭博輸掉了,有的是貪圖一夜暴富而虧得傾家蕩產的,對於這類群體必須貼上老賴的標籤,並給予相應的懲罰。而針對確因經營不善、政策性虧損導致資不抵債的,需要社會共同扶植。當然,界定究竟屬於哪一類還是比較難的?


常安傳奇


就是嘛,有空間有時間還能還,要是本來就沒有,就難,再雪上加霜,沒時間沒空間就跟落井下石沒什麼區別!


愛生活愛搜索陽光


其實,不分青紅皂白的把欠債人還不上錢就冠以“老賴”而限制應有的自由是很錯誤的做法!把那些有豐厚的固定資產而又欠錢不還的人定性為“老賴”還說的過去,可對有些甚至是大多數因客觀或主觀原因還不起欠債的人不應該用“老賴”相處,應該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去還所欠的債務才是主要的!


愛梅獨香


一些放款放貸的人,都為了利息,錢賺到了還想吃人喝血,想全國人都成老賴。違法亂紀行為必須剷除,沒有這些病毒感染也沒有老賴。老賴是被迫被逼的,列入黑名單是錯誤的。法院不能為高利貸套路貸網貸逃債,哪個不是利息高才把錢借出,老百姓都是被騙的。


小徐161794721


非常好。反正對我來說都一樣,我都欠各種網貸,信用卡好幾年了,愛誰誰,大不了也就是不能做飛機。一開始各種公司還會一直電話騷擾我,現在幾年都不給我打個電話。是放棄我了嗎?


風居住的街道10


一是支持,對各類人群都應區別對待,不一棒子打死;二是嚴控,因人因事而異,鼓勵創業者;三是糾偏,和諧穩定,三大攻堅都需要新政策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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