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在翔安市政道路上設卡攔截、阻斷交通的卡口需立即移除

廈門市翔安區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揮部關於貫徹落實

《廈門市應對新型冠 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9號通告》

具體操作指引與法律責任告知的通告


  為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準確貫徹施行《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第9號通告》,根據全區疫情防控與復工復產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湖北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以外的其它地區入閩人員,由企業用人單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實行14天監督性醫學觀察。


具體操作

指引


●湖北及省外疫情重點地區(以下簡稱“一省五市”)之外的其他地區人員進入廈門市的,應當根據市指揮部第6號通告要求,登錄“業翔民安”“i廈門”進行入廈人員信息自助登記,並在入廈後1個小時內到居住地或目的地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報到。


●上述對象屬於在翔企業用人單位員工的,由企業用人單位根據省市區有關工作要求,對其實施14天的監督性醫學觀察;不屬於在翔企業用人單位員工的,由其在翔居住地的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根據省市區有關工作要求,對其實施14天的監督性醫學觀察。


●監督性醫學觀察時間從被觀察對象入閩之日起算。


二、企業用人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做好監督性醫學觀察工作,早晚監測體溫和身體狀況並做好記錄,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具體操作

指引


●各企業用人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要指定防疫專管員,分別負責對接受監督性醫學觀察的人員進行全程跟蹤管理,早晚監測體溫和身體狀況並做好記錄,要求其在觀察期間,無特殊情況應避免隨意與生產、生活無關人員接觸。待觀察期滿且無不適症狀的,方可納入統一管理。


●各企業用人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要負責對接受監督性醫學觀察人員建立健康檔案,對其前14天以來的健康狀況、活動區域、是否接觸重點疫區人員等信息進行全面登記。被觀察對象應積極配合,如實填寫健康信息,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各企業用人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要採取工作人員詢問和個人主動報告相結合,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的疫情防控相關技術規範和指南要求,及時掌握員工健康信息。如發現疫情務必第一時間報告屬地衛生防疫主管部門。


三、外來人員(需要集中醫學觀察的人員除外)和外來車輛,按規定檢測體溫後可以正常進出小區(自然村);小區內各類工程施工須經小區物業同意後進行。


具體操作

指引


●各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小區物業在入口處設置體溫檢測點,對本村(居)、小區之外的外來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來訪信息登記,體溫未超過37.2℃的方可進出村(居)、小區,發現發熱、乏力、乾咳等不適症狀的要立即採取防護措施。


●各小區物業在對進入小區範圍內從事建設、修繕、裝修等各類施工單位建立事前備案審核制度,經物業公司與工程發包人、定作人確認後,方可允許進場。對於施工人員的體溫檢測和來訪信息登記,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四、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疫情防控為由在市政道路上設卡攔截、阻斷交通,阻攔人員進出。


具體操作

指引


●從2020年2月21日起,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以疫情防控為由,在轄區範圍內的所有市政道路上設卡攔截、阻斷交通,阻攔人員進出。


●即日起,各鎮(街)要引導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老人協會將前期設置在市政道路上的卡口立即移除,為全區復工復產返翔員工出行提供交通出行便利,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廈門市翔安區

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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