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身的病,50歲離婚時,可以向老公要贍養費嗎?

用戶4028846886265


這個嘛外人不知細節根本不能下定論。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訴,當然有可能連訴訟費都賠上。


倔強人生46443396


我個人感覺,你老公沒義務給你瞻仰費,如果有孩子的話,你老公可以給孩子撫養費,你可以平分你我夫妻共有的財產。也可以鄉政府申請低保。如果你孩子超過18得話 你對象也沒義務付撫養費了 ,你應該有你孩子還照顧,讓孩子給你養養老費。



農民鴻禎


我認為可以要一些,離婚是可以脅商離婚的,因為你已有五十歲了,並且一身病,在以後生存中是很不容易的,如果是感情破裂的,並且老公念舊情,我相信他肯定會給你一些補償。如果是有三者,我認為要一些,從人性上來說是沒問題的,法律會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但我始終認為,求人不如求已,在如今的國家政策這麼好的情況下,比如社會福利,養老金,社保,醫保等,好像生存,生活並不難吧!當然能要一點只是保障多一點,我認為挺好。


川華哥


憑什麼給你贍養費?夫妻兩口子如果離婚,最多把兩人之間的共同財產分割清楚,某一方如果是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在今後的生活經濟上有正常的進項,以致影響到他個人的基本生存的話,可以考慮對方適當多分割些財產,這也是在另一方允許的情況下進行!誰也沒有理由,也不能進行道德綁架,強制對方如何!提這種問題的人本身就有問題,而且是品德問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懂嗎?


遠眺的目光


50歲離婚要贍養費,為什麼?殘疾人?身有重大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如果都不是,只是被人家圈養慣了,想不勞而獲,那就留著那個家,至少也有當寄生蟲的藉口。否則,離婚了,除了應得的財產就別再想著佔便宜啦。離婚了別要贍養費還是要臉吧。


嫣然三笑


我認為離婚時,不能向老公要贍養費。因為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是平等的,有互相扶肋的義務。離婚時,法律根據具體情況,老公可以給你一些適當的補肋,而不是贍養費,老公需要贍養的是自己父母,自己要想清楚,不要太糾結,夫妻不成也可以成朋友,退一步大家都好。


鍾祥珍545


很同情你。但是覺得這個要求有些過了,男方需要贍養的是自己父母,你給自己的定位是什麼。

女人,千萬別活的這麼狼狽。愛惜自己,保重身體,這是最起碼的自我保護。除了一聲嘆息,我其實並不想多說。


M茉莉


看他給不給了,做人會努力生病與向他人要錢從來就不是必然邏輯關係.


宇宙時空聯盟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是有相互扶助的義務。如果在離婚時,一方確實沒有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的,可以要求對支付適當補助費用。


鹽城徐律師


夫妻之間是平等關係,沒有贍養義務。按法律分割婚內財產,離婚後就沒有關係了,如果之間有孩子,就是有一根筋連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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