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房東亂收水電費(水4元/噸,電費1.3元/度)是否合法?你是怎麼看的?

平安v和諧


沒權利定價,有權利不租給你,閒貴就別租,租了就別找話說。周瑜打黃蓋。


一窩土雞


上海正常的電費是階梯電費,居民樓民用,半夜三毛,白天六毛,我去看了一個出租的居民樓,電費他要一元,水免費,我現在租的公寓也看了幾個公寓,最貴的電費一塊五一度,水費五塊五一噸,我住的這個是電費一塊三毛五一度,水費是五元一噸,上海閔行浦江。


吃東西就是幸福


我也曬一下上個月的房租水電費。



落塵壤


一噸水4塊多嗎?收4塊都要虧,下面是自來水公司給的賬單,自己算吧!!租房子也應該承擔些維修費用吧?水管壞了房客出錢嗎?要是樓層中間壞了,叫人維修,一次吊蘭就五六百,租住的房間,電線燒了,是不是租房子的願意承擔?不要只算別人收你多少,一旦遇到事情還不是房東自己掏!每噸水收你6塊,才多1塊多錢,你一個人住一個月用不到4噸水,一年收多你70塊錢。有一天水管壞了,誰出?



滴滴滴下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毫無疑問,房東加收水電費是違法行為。第六十六條規定: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租客只能默認房東加收水費,心裡不悅但只能接受。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是,租客在租賃關係中處於被動地位,如果不接受水電加價,就需要付出更多的租金。如果不想接受較高的租金,就只能找到更加偏遠的房子,上下班通勤付出更多的時間成本。

實際上,除了加收水電費,還有一些不合法的情況。例如地下室、群租房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各地的政策法規都禁止這種行為。但是還是有房東將地下室出租、房子隔出了很多小間,同時也還有很多租客在尋找價格便宜的地下室、群租房。每一個在城市裡奮鬥的人都不容易,希望早日購房置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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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收租的房東,來簡單聊聊我的看法。我現在收1元一度電,4元一噸水。交到水務局的費用是3.88元(含衛生費,城市增容費),交到供電局大約0.72元每度電(0.61元的基礎電價+階梯電價,夏天時要0.91元每度電)。首先說說電,我的租客絕大部分是在企業打工的普通夫妻,他們都是很省儉的一群人,平時就點一盞燈,電視也沒時間看,用電量最大的就是電飯鍋了,空調基本不用,每個月最多也就三四十度電,電費也就三四十元,由於是一戶一表制度他們都是分表,我的總表每月光線損都要幾十元,由於他們用電量少每月基本是收支平衡,不進不出。再來說說水,我的租客幾乎都從工廠打熱水回來,加上部分不自覺的租客會用滴水的方式偷水,所以每個房的用水量也就一二噸,水費也就是幾元錢,由於他們滴水不走表但我的總表會正常走表,所以我每月都要虧幾十元水費。


莞佬


深圳的路過,水費6元,電費1.3元,這種非常期,不多收已經不錯了,更別想房東會減租。各位仔細看看這個房租有問題嗎?



桔子哥153970233


知足吧!你看我的。



l逍遙浪子l


首先要看是商用電還是民用電,深圳城中村的電價有1.2--1.3---1.5這三個段位的最多,沒有公攤電費,沒有物業費,電梯電費,民用電價格較低如果是租住在商品房小區裡的電費就是民用電價格,公寓城中村等都是出租為目的的,應該是商用電,商用電一百在八毛錢至一塊錢,一塊二一塊三算良心,一塊五確實貴,深圳夏天用空調,冬天用電暖,電費差一毛錢一個月都是好幾十塊,如果是套房差額更多,租房的時候最好是看好電費的價格,太高也就不划算了,水費嗎真的不算什麼,每個月基本固定,不會太多


焰火人生地不熟


那些靠外地打工人賺錢的房東不在少數,為了吸打工人的血汗錢,處處刁難,電費水費也不放過,5毛多一度電非得收你1塊5角一度,還有的房東把電錶效的很快,這類缺德事雖是少數,但影響極壞,必竟世上還是好人多,有的房東按國家標準收電水費,同情打工人,對於那些靠租房高額收取水電費的房東,是良心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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