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忘記從何時起Timberland在中國就火了起來,獨特的
“小麥黃”太過搶眼,在大街上很容易就被認出來。Timberland的標籤從來都不是什麼“高端大氣上檔次”。從一開始,Timberland就是位藍領工人設計的,抗造、防水,能保證你在任何情況下,哪怕是條件複雜的叢林中,都能一直前進的靴子。在中國,大家給了它一個合適的名字“踢不爛”。
Timberland誕生於新英格蘭的新罕布什爾州,但卻在紐約出了名。
這還要感謝90年代紐約街頭的Drug dealer(毒販),因為他們一天到晚都要站在街頭做生意,而紐約也是個天氣多變的城市,少不了雨雪和大風,想要在戶外保持雙腳的乾燥和舒適,自然大黃靴也就成為了毒販們的最佳選擇。
慢慢的,從街頭“混混”到Hip Hop大咖,隨著紐約黑人街頭文化的發展,大黃靴從普通的工人靴走入了時尚圈,銷量大漲,也成了紐約的一個符號。
1993年,Jeffrey Swartz,Timberland創始人的孫子對產品的走紅路徑似乎不太驕傲,形容大黃靴的用戶是“Honest Working People”,這句話被一些人解讀為在挖苦黑人用戶。但這個小插曲,並沒有影響品牌的走紅。
雖說是工人靴“踢不爛”,但價格擺在那兒,很少有人沒事兒去測試它到底踢的爛還是踢不爛,可就是有不走尋常路的人,把這靴子劈成了兩半。
上千塊錢的東西就這麼造了。
高強度橡膠大底,小刀兒是費勁了,得用專業的切割工具。
一切兩半的“踢不爛”內部長這樣。然而,這樣分解還不夠。
所有部件拆分成了這樣。看得出,做一雙鞋耐穿舒適的鞋沒那麼簡單。
· 頭層牛皮
· 防水密封
· 抗鏽金屬鞋帶孔
· 高強橡膠大底
· 抗震發泡鞋墊
用工具拆起來都非常費勁,可想日常穿著應該是“踢不爛”。
完好無損的“大黃靴”,一年四季好穿。
夏天就要來了,藍色牛仔褲配大黃靴實在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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