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十年了是半路夫妻,共同交了十年房貸,分手後,怎麼分?

幸福133906173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怎麼分都是一個兩難的境地,錯就錯在你們對這段婚姻的不負責任,怎麼分?賣掉房分很簡單,但兩人以後都要居無定所,一人得房,一人得錢?估計是得房的拿不出錢,得錢的買不起房,所以,理智一點,還是繼續過下去吧,十年夫妻,不可能真的沒一點感情,多為對方想想,多想想對方的好,沒必要再折騰了,真的離了,你也不一定能找到幸福。


阿劉威


經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按理說,應該是迅速長大成熟的人,要選擇自己的另一半,放在第一位要考慮的是對方的人品和性格合不合拍,你們的再婚既沒有共同的語言,又沒有夫妻生活,對方一定在生理上有缺陷。這是典型的將就婚姻,再次失敗,你就太悲哀了,看來你永遠也長不大。

現在回到你的提問,你們共同生活了十年,交了十年的房貸,現在要分手,房產應該怎麼分,就要看婚前的首付是誰付的,才能給你明確答覆。

如果說婚前房貸的首付是單方付的,首付部分就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姻期間內,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共同財產各佔1/2的分割權利。

如果說婚前的房貸首付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後面還貸的十年是在婚姻期間內還的貸,這兩部分都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各佔1/2的分割權利。尾款還貸部分,誰還的貸,就屬於誰的財產。


老蔣閒言


人生從計較得失開始,已經失敗;感情從權衡利弊開始,孑然變味。

我們都是一生一世,在有限的歲月計較得失。何止是浪費?不夠珍惜從某種意義上亦是褻瀆青春。

具體分割有法律做後盾,法律能分的清財產,換不回傷害。

希望在未來的歲月,依然相信情感,畢竟上天不會永遠虧欠一個人。希望從現在開始,重新審視生活,畢竟日子還是自己創造來的真實。



自媒體大叔


拿自己該拿的那部分,然後各自安好,估計也是再無往來了


悠悠122425207


交了多少要多少。


平常人246089341


當然也有你的一部分。公平公正到法院等判決


用戶8924667781851


一、婚前房產如何認定

婚前房產的確認有兩個關鍵的時間點:

1、“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

2、“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對於前者,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對於後者,比較困擾,在購房一系列的過程中到底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例如:在婚前簽了購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後才進行按揭貸款,並辦了《房產證》,那哪個才是“購房時間點”鑑於房產在法律上屬於不動產的範疇,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人真正獲得所購房屋所有權的時間點為辦理完房屋的過戶手續並取得《房產證》之日。

因此,認為獲得房屋產權證書之日為即為“購房”時間點。判斷這一問題關鍵是看房價款是在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還是婚後以共同財產支付的。

夫妻離婚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不外乎以下五種情況: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的。這一般屬於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這和第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一般也是婚前財產。

再次,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婚後夫妻共同清償貸款的。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的,離婚時,房屋的歸屬及分割一般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需要指出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還貸。如果購房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2、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權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3、對於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清瘋明玥


請問房子在誰名下呢?

如果房子在你老公名下,而且你只是出了房貸的一部分,很可能就是隻把你還的房貸的那一部分分給你。

半路夫妻是最難的。

沒有共同語言,沒有夫妻生活,經濟不寬裕,只能維持

如果婚姻是這樣,自己一個人過可能會更好吧。

如果少年夫妻沒有情投意合是因為年輕不經事,看錯了人。中年的第二次選擇應該更懂得自己要的是什麼人了。而你們還是沒有共同語言,沒有夫妻生活,僅僅只是一起生活,還一起承擔他的房貸。

或者我們只看到了表面,背後你也有你的難言之隱,但你真的是非常傻。


池月與山光


唉,二婚就是這樣,沒有真實性,只有謊言和承諾,關鍵時候寸步不讓,傷人心,調查發現,二婚幸福很少很少,有些礙於面子,有些怕笑話,所以說幸福,其實二婚實在沒意義,同床異夢,各有想法,不珍惜,只是一個形式,活的累,最後還是分道揚鑣。


用戶18890520770


首先要看房產是否是在婚後購買,雙方是否對財產有關相關書面協議約定。如果是婚後購買,也未對財產份額有過約定,一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協商要求或者要求均分等。如果是一方婚前購買,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後共同還貸,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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