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買 Apple Music,我和 5 個陌生人組成了「家庭」

「Office 365 拼車」、「1Password 開車」……如果你在微博或朋友圈刷到這樣的信息,別誤會,這不是開往幼兒園的車,也不是什麼新的共享出行產品,大家只是在拼團買正版軟件而已。

為了買 Apple Music,我和 5 個陌生人組成了「家庭」

為了買 Apple Music,我和 5 個陌生人組成了「家庭」

可以組隊買的不止是軟件,在上海工作的小韓這兩天剛在貼吧上找了幾個網友合買了 Apple Music 的家庭共享套餐,一年 180 元的費用平攤到每個人身上只要 30 元。

版權意識的覺醒和並不怎麼寬裕的錢包,讓消費者開發出了這一極具中國特色的正版消費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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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自五湖四海,因為訂閱製成了一家人

誠如各種數據、報告所顯示,中國用戶的版權意識越來越強,為正版付費,尤其是為流媒體付費已經是很普遍的行為。

在供應端,訂閱制已經取代買斷製成為正版軟件或服務的主流收費方式,如蘋果的 Apple Music、微軟的 Office 365 以及各種視頻網站等,要正常使用上述服務,每月或每年都少不了一筆開支。

一年動輒上百的費用說多不多,但也談不上便宜,於是精打細算的消費者打起了「家庭共享」的主意。

為了買 Apple Music,我和 5 個陌生人組成了「家庭」

「家庭共享」或「家人共享」,顧名思義,平臺的初衷是為方便家庭用戶共享付費服務,費用比單人套餐貴一些,但由於可供 5-6 人使用,分攤到每個用戶的成本顯然比單個賬戶付費要划算得多。且家庭共享中的賬號各自獨立,不會出現共享賬號導致信息混亂、隱私洩露等問題。

簡而言之,一人付費,多號享,這不就是為團購而生的機制嗎?很多用戶用網約車常見的「拼車」、「搭車」來指代這類行為,如果你想在網上找到湊單購買 Office 365 的網友,只消在微博或閒魚輸入「Office 365 拼車/求搭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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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拼車有多便宜?仍以 Office 365 為例,第三方平臺出售的個人版一年費用約為 250 元,家庭版約為 300 元,家庭版可供 6 賬戶使用,即平均每人只要花費 50 元,價格一下子從高不可攀到性價比爆棚。

有意思的是,支持家庭共享的多為國外平臺,這或許和老外的家庭結構和使用習慣有關,但到了中國,「家庭共享」5-6 人的規模顯得有些冗餘,尤其是在獨生女子家庭,要湊齊這麼多使用同一個軟件或服務的家人並不容易,所以人們只好求助於網絡,姑且稱之為「中國特色的家庭共享」吧。

不過,這麼明顯的 bug,難道開發者或平臺就沒發現嗎?這樣薅羊毛是否符合規定?

是不是一家人,並不重要

為了解決這一疑問,我查看了蘋果和微軟的條款和介紹,儘管兩家無論是產品名還是介紹都提到了「家人」、「家庭」,但是他們對家庭成員的定義看起來與傳統的概念不一樣,並沒有侷限於血緣關係,而以是否擁有平臺賬號或設備來界定,如蘋果的官網寫道:

只要你們都使用 iOS 8 或更高版本,或者 OS X Yosemite 或更高版本,您便可以將擁有 Apple ID 的任何人添加到您的家庭中。

微軟改過幾次銷售話術,其英文官網一度強調 Office 365 只能和「同一家庭成員」(other members of the same household)共享,後來又去掉了「同一家庭」的限定,目前的說法則是「可與多達 5 名家庭成員共享訂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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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Office 365 的用戶協議中並未嚴格限定「家庭成員」需要有血緣關係,而客服向我們證實完全可以與同事、朋友等非家庭用戶共享。

如此看來,商家並不在意使用家庭共享的用戶是不是真正的「家人」,這車可以放心上。

不過,如果有從中謀利的行為,如集中出售大量家庭共享賬號賺取差價,就是明顯違規了,購買此類賬號的消費者的權益也得不到保障(有可能賬號被鎖、收回授權等),還請各位擦亮雙眼,儘量和認識的人拼車,網上組隊也要避開明顯低於市場價的賣家。

國內互聯網服務的另類「共享」

上文提到,支持「家庭共享」的多為國外平臺,國內雖然暫時未有平臺跟進,但機智的網友們依然找到了省錢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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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東曾經推出過「買 1 得 18」的超級聯名卡

這兩年國內的平臺都流行推出「聯合會員」,常見的組合是電商×視頻網站,後來凡是推行付費會員的平臺都忍不住湊熱鬧,其定價與家庭共享有異曲同工之處,即聯合會員(多為 2 個)的售價高於單個會員但顯著低於分開付費的總和,讓明明只需要一個會員的消費者會有種「不買聯合會員我就吃虧」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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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既然只需要其中一個會員,那麼另一個完全可以轉讓,於是每當京東、蘇寧等開啟聯合會員大促的時候,我在朋友圈、微博上總能刷到「出京東 PLUS 贈送攜程會員一個」、「收一個蘇寧會員贈送的騰訊視頻」等動態,這種行為被稱之為「回血」,原本 150 元左右的聯合會員,可以「回血」50-70 元不等。

這種各取所需的方式,看起來也是雙贏,然而,和合理利用家庭共享規則省錢不同,這種回血其實嚴格來講並不合規,比如京東和攜程的聯合會員的條款就明確規定:會員權益和賬號不可轉讓,否則平臺有權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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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可以理解,聯合會員的初衷是為了讓合作的平臺在賣會員的同時擴展獲客渠道,用戶將聯合會員拆開購買,自然達不到平臺吸引新用戶的目的,等於便宜被老用戶或原本就有剛需的用戶佔了。「買的不如賣的精」這話看來也不是絕對的。

大部分時候,平臺對這種行為只是睜一隻閉一隻眼,不會專門去核實兩個平臺的用戶是否一致,但黃牛倒賣會員的現象增多後,不排除平臺會採取限制措施,如規定兩方會員需為同一綁定手機號等。

網絡上調侃當代年輕人的消費屬於「整體貧困,局部富裕」,可以為 AJ、盲盒、手辦一擲千金,也能被 10 塊錢郵費勸退;一斤幾十塊的進口水果隨便買,但下單付款前要去群裡搶個外賣紅包,但還有一句「能借到的會員,絕對不會買」,可能要改成「能拼車買的會員,絕不原價購買」,比起前者也是一大進步。

果真是應了拼多多那句廣告詞:「拼著買,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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