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席小鴻的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二、任命於蒙(女)、馬曉旭(女)、尹曉春(女)、鄧亮、鄧俊傑(女)、厲文華(女)、葉陽、田娟(女)、硃砂、朱科(女)、朱婧(女)、劉山煽(女)、許昱、許建華(女)、許常海、孫茜(女)、杜軍燕(女)、杜曦明、李麗(女)、李希(女)、李光琴(女)、李紅偉(女)、李賽敏(女)、楊心忠、肖丹(女)、肖輝(女)、吳笛、沈佳(女)、張娜(女)、張勤(女)、張元光、張文文(女)、張向東、陳新軍、羅燦、鄭勇、趙娟(女)、趙風暴、鍾彥君(女)、姜遠亮、姚龍兵、賈亞奇、徐超、徐靜(女)、徐霖(女)、高蕾(女)、郭豔地(女)、黃明剛、崔慧(女)、崔英進、梁爽(女)、彭豔(女)、彭凌(女)、景景(女)、蹤訓峰、何雋(女)、張新鋒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三、免去王培中、王啟全、才旦卓瑪(女)、姚裕知(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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