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老王拆遷賠了200萬,給女兒20萬,給小兒子18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你怎麼看?

三更青岑


我好像在哪兒看到過,類似於老王這種情況的故事。

說是有兩個老太太,老頭死的時候,都留下了100萬元的鉅款和一套大房子。第一個老太太,把錢💰和房子平分給了兒女,說好的老太太願意去誰家住,就去誰家住,想花錢給誰要誰都得給。結果是,想去誰家住誰都不願意讓她去住,想給誰要錢💰誰都不願給,老年生活過的很悽慘。另一位老太太就不一樣了,她仍然住在自己的大房子裡,把100萬元用來買理財產品,得來的利潤用於自己的日常開支。逢年過節兒女來看望她,由於手裡有錢,總是好吃好喝的招待他們,有時候還給兒女們發點紅包,兒女們也樂於經常來看她,她的老年生活過的有滋有味的。

這個老王,就和故事裡第一位傻老太太一樣,把自己的老年生活完全寄託在兒女身上,一旦兒女沒有孝心,就只剩受罪的份了。

人老了切記要靠自己,儘量做到三有:有個老窩,有個老伴,有足夠的養老錢💰。這樣才有希望安渡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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