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員工明明是主動離職,但公司在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該怎麼辦?

職說社保


說明你離職的時候肯定和公司鬧的有點不愉快!公司是在故意報復你,你應該保存或者收集是自動離職的證據,去勞動仲裁,因為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對於你以後找工作是有影響的!而且這種垃圾公司也不應該慣著他,用這種辦法報復離職員工也應該知道這麼做的後果!


桃子叔叔874


我巴不得公司給我寫的是辭退,這樣我就可以拿著證明找公司要賠償金了,起碼是N+2的賠償金,這個廠已做了6年了,那就要賠償我8個月差不多5萬的工資了,公司已在走下坡路,來了6年只加過一次工資,看不到任何前景,也呆膩了。


陳剛4064


看到這麼奇葩的問題!有些從業不久的HR就覺得非常詫異:這怎麼可能呢?應該是公司人力資源部的人搞錯了吧!

以我HR從業23年的經驗告訴你:天下無奇不有!

為了很好地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是從離職證明的作用開始吧!

一、離職證明究竟有什麼用處?

可以這麼說,離職證明有兩大用處:

第一,證明你曾經在這家公司工作過。一般來講,剛工作沒多久的人,離開某家公司之後,非常需要這個“離職證明”,因為新公司要看這個東東,這個東東既能證明這位員工曾經在這家公司工作過,並且還證明目前兩者之間已經結束勞動關係,勞動者不會存在著腳踩兩隻船的現象。

不過,如果是職位很高,已經工作很多年的高管,是不需要這個離職證明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職位很高的話,新的用人單位會啟用背景調查方式,也只有背景調查這種方式才是最可靠的,像求職者留下來的原單位上級的聯繫方式、還有離職證明等等,可能都是假的。但是,職位很低、工作經驗不久的求職者,新用人單位是不可能採用背景調查方式的,因為背景調查的成本太高,並且有時候因為職位太低,背景調查這種方式竟然失效。那怎麼辦呢?於是,有些用人單位就要求應聘者提供上家公司的離職證明。

第二,如果離職證明上面記載的是被炒掉的話,還可以領取失業金。

相關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正)》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大家看到了沒?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寫得清清楚楚:“(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可以領取失業金。

二、企業的HR為什麼這麼做?

一般來講,離職證明的格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證明該員工在原單位的職務,並同時證明該員工已經離職,但沒有說明離職的具體方式:到底是自動離職還是被公司辭退。另一種是既證明了該員工的職務,已經離職,並具體寫明離職的方式為辭退或者是辭職。

這種離職證明,沒有寫明離職的方式。

這種離職證明,已經寫明離職的方式。

如果員工明明是主動離職的,竟然被填寫成辭退了!這是為什麼呢?

筆者剛畢業沒多久的時候,就曾經經歷過這樣很奇葩的事情!公司裡有一位非常優秀的銷售員提出離職了,老闆不同意,畢竟他個人的銷售業績太好了!結果呢,這位員工跟老闆吵了起來!說要去告老闆,同時,還勸其他同事一起走!後來,這位銷售員走了,但沒過一個星期,又回來要我寫離職證明。我向老闆請教:如果不給他寫離職證明的話,他會在前臺那裡大吵大鬧的,該怎麼辦呢?老闆“支招”說:就給他開一個辭退的證明吧!讓新單位知道他就是一個刺頭。

最後,我跟這位業務員說:老闆只同意開辭退的離職證明,不願意開辭職的離職證明!你要不要?

結果呢?這位業務員還是要走了這張被辭退的離職證明。

三、拿著被辭退的離職證明,能起訴原公司要賠償嗎?

大家請注意:離職證明和離職申請書是分開的。離職申請書的法律效力更大。所以,想拿著上面寫著被辭退的離職證明去告原公司,是告不贏的。


陳權高級顧問


離職證明給你開辭退?不知道你們公司HR是不是來搞笑的,如果他能保住飯碗就不錯了。首先恭喜你!記住!一定要在這份寫有辭退的離職證明上,蓋章公司的大印!

拿了這個離職證明,你可以幹嘛呢?

第一步,你可以去領失業保險,具體看你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和當地政策,同時一些地區還有針對失業人員的補貼,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幹滿一年補償2個月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步,不要找公司談判,直接去走勞動仲裁,說公司給你辭退,未給任何補償金。拿著你手裡的離職證明,100%贏。

公司補償你每滿一年發一個月全年的平均工資。做幾年發幾個月的。

我們正常到一個公司上班,公司要繳納的五險一金中,已經包含了失業保險金

這個失業保險金只有在公司主動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領取,你自己辭職的,是不可以領取的。所以如果是公司裁員、開除等情況,一定要讓公司給你出具一份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這樣你才能拿到補償金和失業金。


愛樂團雨露


我嚴重懷疑,這個HR是敵方公司派過來的臥底。

居然有人會傻到給員工的離職證明寫上“被辭退”。即便真的是被辭退的,按理來說,企業也會千方百計想讓員工寫成“主動離職”才對。

莫不是,這個HR,靠死記硬背獲得了這個崗位,然後把這套程序記反了?

“辭退”對公司的影響,還是蠻大的。再多來幾個,企業賠錢都得賠破產。

那麼,如果寫成了“被辭退”,會對離職員工帶來哪些改變呢?

01

再找工作,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被辭退,招聘公司會有顧忌

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

再新入職一家公司,結果用人單位看到你提供的是一份被辭退的勞動證明,心裡會怎麼想?

這個時候喊冤說,“上家單位HR寫錯了”,我相信沒人會相信。

畢竟這個“喊冤”看起來太假了。哪有HR會做這種事?雖然,那個敵方派來搗亂的HR,確實就做了這種事...

02

可以找上家單位索賠勞動補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是企業辭退,員工是可以獲得“n+1”的賠償的。

n代表在這家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不滿半年算半年。

很顯然,如果自己在這家公司工作做的時間比較久,獲得的賠償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關鍵是,這還不會影響自己接下來繼續找工作。如果是領取失業金,就不能找工作了暫時。

03

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果自己不著急找工作,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雖然這個錢不多,最多最多也就只能領取24個月的,但“螞蟻腿也是肉”,如果自己真想要這筆錢,也不是不可以。

領取失業金需要具備如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所以,此時要做的就是進行第三項工作。

唯一的問題是,如果自己重新找工作的工資,明顯比這筆失業金要高,顯然不是很划算。所以就還是趕緊再找工作靠譜。

所以,如果被寫成了“被辭退”,有好也有壞。

不過,作為一個正直的人,我相信你是會和公司溝通清楚,重新開具一份離職證明的。而不會藉此故意訛詐公司。

我說得對不?

我是@次等大叔,頭條等多平臺簽約作者,擅長職業規劃與心理輔導,專業書籍《從零開始學招聘》全網售賣。歡迎關注!為您解惑!

次等大叔


員工明明是主動離職,但是公司HR不夠專業,很有可能是想噁心一下該離職員工,所以在該員工的離職證明上,將離職原因寫是被公司辭退,題主想知道遇到這樣的事情應該怎麼辦呢?


首先我們對涉事HR人員的工作態度與敬業精神表示懷疑,出現這樣的情況,我分析原因可能存在以下兩方面:

  • 該HR在開據離職證明時,是在原來被辭退的某員工的離職證明資料進行的修改,但是在離職原因一欄上,出現工作疏忽沒有修改到,以致於最後在離職原因一欄內容上,還是顯示的被辭退。

  • HR對該離職員工有個人私怨,導致在出具離職證明時,出現不理智、不成熟的工作態度,因為想故意噁心一下該離職員工,並想通過此手腳為該員工以後找工作帶來困擾。

不管是基於何種原因,公司都會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殊不知這樣的行為,已經給公司帶來了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面臨因為自己的工作失誤或自已的不成熟行為,讓公司損失一筆不小的經濟賠償。那這位員工應該怎麼辦呢?

01.核實出現這種錯誤的原因是什麼?

首先離職員工應該核實一下公司出具這份“被辭退”離職證明的原因是什麼?

HR同事在整理離職證明時,因為其工作疏忽導致修改不夠仔細導致錯誤。還是因為HR人員因個人私怨存在個人報復行為。為此根據不同的出發點,採取不同的方便。

02.如果確實為HR同事開具離職證明是出錯。

如果是HR人員因自己工作疏忽出現這樣的紕漏,那可以要求重新出具一份離職證明即可。

03.如果確實為HR同事因個人私怨惡意報復,想給離職人員帶來後期困擾。

如果是HR惡意為之的行為,那完全可以據此離職證明,要求公司支付賠償費用。

賠償標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執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綜上所述:員工明明是主動離職,但公司在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出現這樣的情況我更願意理解為員工的工作疏忽導致,出現報復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真有員工據此機會惡意報復,那這位離職員工就真的是撞大運了。

作者簡介:阿良姜-專注於職場領域的優質創作者,通過自己的視角觀看職場,分享職場快樂。有興趣朋友可以【關注】我,我將持續為大家提供最新職場資訊。

阿良姜


三個可能性:


一、如果員工主動離職,公司方在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員工可以因非本人意願拒不簽字,那這份公司單方面出具的、沒有員工本人簽字的離職證明無效。


二、如果員工看到離職證明上寫被辭退卻又簽字了,那證明員工本人認可了公司出具的被辭退這個結果。


三、如果公司要求員工在空白的離職證明上簽字,之後再補填寫被辭退,這時候如果員工不同意離職證明內容,就要舉證自己簽定的是一個空白的離職證明。這同時也對打算離職的員工提了一下醒:不要在空白的離職證明上籤上自己的名字,因為你無法舉證公司添加離職證明與員工簽字的時間先後。



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那更好辦:拿著公司開具的被辭退離證明找公司申請經濟補償,同時也可以向社保機構申領失業金、



但我作為多年的HR積累的經驗來說,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太小了。遇到單位想辭退的員工時,HR們要費盡心機地對員工進行勸退,巴不得員工主動離職呢。



還有兩年就退休


好事啊!既然是被公司辭退的,讓公司付賠償金啊!


該名暫不可用


很簡單,公司辭退你,是要補償的[靈光一閃]


JNLWZ


喊公司賠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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