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互聯網保險,未來哪個渠道會成為主流用戶購買渠道?

解偉成


很長一段時間會三分天下吧!

目前代理人佔市場比較大份額,主體保險公司的業務人員還是大多數,經紀人還是少數,甚至人們沒聽過經紀人。

未來會發生代理人轉經紀人,有多方面的原因,客戶認識的提高,客戶群的年輕化,需求的多樣化。

互聯網也是趨勢,但保險不是普通商品,類似於藥品,每個人每個家庭的風險點不一樣,風險程度也不一樣,買保險的險種和額度,都不一樣,這樣的認識客戶本身一般無法解決,需要找醫生👩‍⚕️出方案。

保險,不止是意外,大病,醫療,還有財富管理的一面,稅務優化,保全資產的功能,和餐飲,美髮一樣,線上無法實現,這是互聯網無法取代的!

將來個有市場,而且解決的問題不一樣,各有特點,各有各的優勢。

可能買短期的卡單,意外險去網上投保。

規劃理財,找保險經紀人。

代理人也有不小市場,開發人的保險意識和觀念,代理人是衝在前頭的。

做保險的親屬需要業績,幫忙一下,不得己找了代理人,反正佣金不外流嗎,大不了第二年退保就行了。



超級險微鏡


個險公司保險代理人最終消亡,保險經紀人長足發展是大勢所趨,互聯網保險銷售是未來保險銷售的新興渠道和發展方向。

第一,保險行業集約式、精細化、精英化的發展模式最終將取代純粹依賴人海戰術的粗獷式的發展。由友邦引進,依附於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在中國保險行業幾十年的發展的歷史上,在普及國人的保險觀點,推動行業的發展讓,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伴隨著人們越來越強的保險意識,以及以人工智為代表的高科技發展,人們對保險的需求越來越高,早期不問年齡、不問學歷、不問工作經驗,是個人就可以來做保險的局面終將被越來越專業的精英化團隊所代替,而保險經紀人正是未來精英化團隊的體現,這是全球保險行業發展歷史的所證明了的趨勢。

第二,產銷分離是趨勢。

保險代理人銷售模式給保險公司造成了巨大的人工成本、培訓成本和管理成本,未來,保險公司只負責生產保險產品,銷售工作則交由保險經紀人完成,保險公司更加專注的要發產品,正是對客戶越來越高標準要求的順應。

第三,面對客戶需求的多樣化,保險經紀人將更加客觀,更加專業的為客戶提供服務。

保險代理人往往只銷售個險公司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客戶需求的多元化,而保險經紀人因為代理了很多保險公司的產品,可以完全根據客戶的需求提供更多的產品讓客戶選擇,滿足客戶需求的多元化,從而讓保險產品的銷售行為更加的客觀、透明、真實。

第四,互聯網公司是未來保險產品銷售的發展方向。

互聯網改變了人們的行為模式和消費習慣,不可避免的會在互聯網上購買保險。越來越成熟的信任機制的建立和規範的售後服務體系,改變了原來必須跟保險代理人或者保險經紀人見面的行為模式,現在,從購買到售後,完全都可以在互聯網上進行,同時,互聯網保險打破了時空和區域的限制,海量的客戶群體也拉低了保險產品的價格,所以,互聯網保險將是未來的發展方向。

顯然,趨勢代表的是事物的發展規律,規律具有不可逆和不可違背性,所以,保險代理人最終消亡,保險經紀人為主體,互聯網為發展方向是行業的發展趨勢。當然,現階段,我國保險行業也才發展几几十年,與國外幾百年的發展歷史相比,我們才剛剛起步,保險代理人模式和保險經紀人模式將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共融共存,而互聯網保險也伴隨著科技的發展在頑強的生長。

樂享保險,樂享生活。我是保保講法商的彭繼華,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祝你身體健康,一切安好!謝謝!


保保講法商


題主你好,要預測未來哪種保險銷售渠道會成為保險銷售的主流,我們得先來看看目前市場上的保險銷售模式分佈。

現在是保險代理的天下,各家保險公司都有著成千上萬的保險代理人,這些代理人主要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傳統外聘代理人,這在所有保險公司中是絕對的主流,這些人與保險公司只存在代理關係,保險公司負責培訓,不用給底薪,不用繳社保,連辦公場所都不用提供,這些保險代理也只能賣這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傳統代理人幾乎不需要任何門檻,只要你不是文盲,基本上都可以去做。另外一種保險代理是這幾年一些有前瞻性的保險公司剛推出的,叫顧問銷售,或者說是“理財規劃師”。所謂顧問銷售就是了解客戶家庭情況,對客戶的需求制定保險方案,嗯,對你沒理解錯,其實就跟傳統銷售差不多,都是要想方設法將保險產品賣出去,只是名字好聽一點而已,與傳統營銷最本質的區別其實是招聘的代理人要求變高了,據我瞭解到的國內的一些大型保險公司招聘最起碼得專科以上吧。這些代理人,保險公司會給她們提供辦公場所,會有底薪,會有五險一金等等福利。其實傳統營銷和所謂的顧問營銷區別就是一個是臨時工一個是正式工(以上說的是壽險公司的情況,產險公司沒有外聘代理人的說法,所有員工都是正式員工)。

那保險公司為什麼會推出正式工呢?要知道,在幾年前,國內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的所有保險代理人都是傳統代理人。大家也應該都知道,這二十年來,保險公司發展迅猛,也是全靠這些免費的保險代理人,但是由於傳統保險代理人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導致保險行業的口碑一度在人民群眾眼中很不好,也造成了許多的社會矛盾。 在保險服務與人民的需求矛盾越來越大時,一些保險公司看出了其中的危機,適時推出了顧問銷售,提升了保險營銷隊伍的整體水平。一些合資保險公司還專門將保險銷售隊伍打造包裝成明星隊伍,什麼國外博士回國加入保險行業,著名企業家加入保險行業等,以吸引更多的優秀的營銷員。

目前保險險公司的“正式工”規模還沒有起來,想幹掉“臨時工”還為時尚早,所以目前還是傳統保險代理人的天下。

保險經紀人一直都存在,但是最近這幾年勢頭很猛,藉著抖音等新媒體平臺,打著價格優勢,吸引了很多的客戶。保險經紀人出發點是好的,他們號稱瞭解市面上所有保險公司的所有保險產品,給客戶制定更適合客戶的保險組合產品。但是,有的保險公司給保險經紀公司合作的保險產品給的提成高,有的產品給的提成低,保險經紀人在利益面前很難保持絕對地中立吧,而且一些大的保險公司也不會把自家的主力優勢保險產品給到經紀公司銷售,所以保險經紀人其實還是存在很多侷限性的。舉個例子,保險代理人就像是房地產中的新盤銷售員,保險經紀人相當於二手房銷售公司中的新房銷售部門吧。

互聯網保險,現在這個時代,任何東西只要與互聯網搭上,就會顯得特別高大上,特別前衛,保險也是一樣。目前國家已經頒發了互聯網保險牌照給幾家保險公司,沒有這個牌照的話,互聯網只是保險公司的銷售平臺,其公司也只是從保險公司那裡提取相應提成而已。

以目前國家政策和人民群眾的需求來看,我覺得互聯網保險是未來的主流,但是在短時間內無法取代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互聯網保險並不能簡單地理解為在網上買保險,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也可以把互聯網保險模仿嵌入到平時的銷售模式中。

以上,希望能幫助到題主!



很靠譜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銷的保險產品鋪天蓋地湧現出來,前一段時間還有人問我“首月1塊錢,保額600萬!您覺得靠譜嗎?”,我問在哪裡看到的?他說“互聯網上呀”。我說你點進去仔細看了嗎?他說“我看了呀”,我說“你認真仔細再看看”~我估計他看了也不一定能明白,的確是有這樣的宣傳語,是這樣寫的:“百萬醫療新品上線,首月1元,最高可保600萬!”,大家有沒有看出來?首月1元能=保額600萬嗎?不能只看廣告,要看其條款。條款裡字裡行間的意思,沒有幾年保險行業經驗的人也不一定能看得懂,大家覺得您能看得懂這種產品嗎?即使能看懂,那還要看全,保險責任看清出之後,還要看除外責任、還要看所保重疾項下有沒有特別約定、要求和限制。互聯網是有信息傳播上的優勢,保險產品的複雜性未必能取代保險代理人或者保險經紀人。

那我們來談一下代理人和經紀人:

《保險法》第117條: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佣金,並在保險人授權的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

《保險法》第118條: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佣金的機構。

二者有什麼區別:

1、代表利益不同

作為我們經紀人,最大的優勢就是跟代理人的立場不同。我們是站在客戶的立場,為客戶設計最適合他的解決方案,從而解決客戶

的風險管理問題。這是立場不同,我們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 而保險代理人基於保險公司的立場,為保險公司完成任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

2、法律責任不同

《保險法》第 127 條、第 128 條規定的定義不同,承擔的責任亦不同。如果發生銷售誤導,保險經紀人則需要自行承擔責任,所以保險經紀人在銷售過程中會更加嚴謹專業。 反之保險代理人造成的誤導,是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且需要消費者自行找保險公司進行辦理。

3、業務範圍不同

代理產品不同,保險經紀人代理的是多家公司的各種產品,優選多家公司產品,形成組合優勢。代理人只做一家公司的產品,比較單一。

4、銷售方式不同

保險經紀人向客戶提供保險諮詢服務,代表客戶從眾多產品中選擇滿足客戶需求的保險方案。保險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推銷產品,不一定完全滿足客戶需要。

5、理賠服務不同

客戶與經紀公司簽署專屬服務協議,如果說客戶將來理賠有一些糾紛或者問題,保險經紀人可以站在客戶一邊,向保險公司進行維權索賠。經紀公司在必要時也會協助客戶維權,而且中介平臺的競爭關係更有利於保險公司提高服務及理賠速度,且公對公,話語權更 大,甚至能幫客戶爭取更大的利益。

保險代理人面對客戶的理賠糾紛,心有餘力不足。因為保險代理人的個人業務在公司授權範圍內,理賠受公司控制,如需要維權個人很難影響公司決定。

以上 5 點是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最大的不同,至於未來誰能取得主導地位,我相信客戶在不久的將來會有一個正確的選擇。

下圖是歐美髮達國家代理人和經紀人的發展變化。圖片來自網絡,分享給大家,僅供參考。





孫斌保險頻道


您說的這三個渠道,根據通俗地解釋應該是這樣的


1、保險代理人,也就是主體公司自己培養的銷售人員,屬於專屬代理關係,只能銷售一家公司的產品,雖然受到產品侷限性的限制,但是由於公司培訓到位,他們的銷售能力,線下籤單能力還是別的渠道無法超越的。起碼短時間內,他們還是會佔據保險市場的大半壁江山,成為咱們國家保險的主力軍。


2、保險經紀人,也就是以保險中介公司為主,還有各種兼業機構等,他們直接和保險公司簽約,由於給保險公司節約了很多成本,諸如場地租賃費,培訓費,人員費用,所以獲得的佣金比較高,有利於銷售人員的展業。


再加上他們往往和多家保險公司合作,產品非常豐富,能夠為客戶提供性價比高的產品組合,給客戶多一層售後保障。


這個渠道在中國保險市場也逐漸佔據更大的份額,特別是近幾年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他們的發展速度也加快,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他們會達到舉足輕重的地位。


現在歐美髮達國家的中介市場就是非常發達的,國內在保險業發展道路上,也會有類似的趨勢。


3、互聯網保險,這主要保險各種小型中介公司的平臺,京東支付寶微信等保險平臺,還有專門的互聯網保險公司。


中國互聯網網民的大量增加,讓人們能夠接觸到大量的保險信息,其不對稱性也慢慢變小。人們能夠從多渠道瞭解保險,購買保險,而不是對親友賣保險的聽之任之。


購買更加的理性化,多方去對比,包括服務,價格等。但是互聯網渠道畢竟還是不夠成熟,限制了很多複雜產品的售賣,很多操作只能線下銷售。而且監管也十分嚴格。但是這也無法阻擋互聯網保險的發展。


我覺得互聯網保險,將會擠佔代理人的很多業務,高速發展。


總之,保險代理人在近5-10年,還是主流。在5年後,經紀人渠道以及互聯網將會和代理人平分天下。然後維持一段時間。


保險文化


你看,你少說了一個重要渠道:銀保渠道。

經紀公司這幾年有點風生水起的樣子。但是我要說,中國的經紀公司裡的經紀人和我們理解的法律闡述的還差一個取經的距離。蠅營狗苟。

互聯網背後也是主體公司在運作,多是套路營銷,噁心的讓我反胃。

再說代理人,這麼多年了,依然堅挺,但隨著客戶群體的年輕化,高知化,土打法的代理人也舉步維艱。

銀保渠道的代理人呢?看似掙得很多,但差不多百分之九十朝上都給了銀行了,而且現在銀保監有打壓銀保渠道之勢頭。

最後說說我的看法吧,其實哪個渠道不重要,因為保險終端操作都是CTOC,個人品牌建立起來後,無論你走固定公司還是經紀公司都會有一席之地。

掙錢不易,非你不保。



非你不保


你好,很榮幸回答。

關於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網絡保險哪個渠道是未來的趨勢?我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聊一聊。

第一,從產品層面。從這個層面,我認為網絡保險渠道未來的優勢會更加明顯一些。因為現在老百姓買的產品更多的是健康險,而健康險的銷售是網絡渠道非常大的一個優勢。

第二,從服務層面。從這個層面來講,那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的優勢會更加明顯一些,因為他們都是1對1給客戶服務。

第三,從客戶層面。從這個層面來講,其實這三個渠道各有各的特定。或者說兩個渠道吧,因為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的性質差不多。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未來服務的更多的是一些個性化要求比較高的客戶,或者中高淨值客戶。而網絡渠道更多的適用於一般的普通層面的客戶。

總之,這三個渠道各有各的特點,各有各的優勢。

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滿意。


皓媽皓爸的財富經


每個渠道都有各自的優勢及劣勢,所以都會繼續發展,互聯網目前還是非常小的佔比,但是後續會繼續高速發展,但是也無法代替線下保險代理人及經紀人的全部。但是保險規模也會繼續增長,所以傳統渠道保費不會減少,但是保費佔比會有所下降。

一些短期,消費型的保險,會是互聯網主要發展方向,年輕一代的習慣以及互聯網的流量,給了他很大的競爭優勢。

但是傳統渠道的專業化,人脈關係,等等,會繼續保持他的優勢,在長期保險上面繼續發展,


螞蟻聊保險


這代表未來普通消費者可選擇的保險投保渠道越來越多,競爭帶來的是服務的提升,使得我們可以獲得更多的資訊,更多的信息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不管是互聯網也好,保險代理人也好,保險經紀人也好,最終都是服務於普通的消費者,只有提升自身的專業程度 、提高服務意識才能獲取更多的市場,真正的站在客戶的立場去考慮問題,才能打下未來堅實的基礎。所以最終消費者成為這個市場的主流,因為現在是買方市場選擇越多,競爭越強,服務提升越高。



保險達人趙裕慶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互聯網保險這三大運營商都在努力奔跑著。未來可期待。

三個渠道各有優勢,客戶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喜好來選擇。

相信未來購買保險的人越來越多,保險產品更好更能滿足不同人的需求。

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保險是與人打交道的銷售,是需要專業的有溫度的一種銷售方式。人與人之間建立信任和溫暖的關係,所以我還是看好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這兩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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