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吳川法院“隔空”調解,50分鐘20萬元標的款即入申請人賬戶

2月24日15:30時,吳川市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吳觀明經過前期與申請人、被執行人進行數十次的電話溝通後,決定使用微信視頻方式進行調解。經過吳觀明近50分鐘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20萬元執行標的款即時匯入到申請人的賬戶,確保疫情防控期間戰“疫”、辦案兩不誤。

吳川法院“隔空”調解,50分鐘20萬元標的款即入申請人賬戶

據瞭解,該案發生於2012年8月19日,申請執行人鄭某衝受僱於被執行人黃某娣廢舊塑料購銷部工作,在操作機器過程中被絞傷雙手,但被執行人一直以各種理由拖延賠償。案經勞動仲裁、民事訴訟一審、二審,歷經8年之久後,案件才於2020年1月2日進入執行程序,被執行人黃某娣應賠償281330.23元給申請執行人鄭某衝。

吳川法院“隔空”調解,50分鐘20萬元標的款即入申請人賬戶


吳川法院“隔空”調解,50分鐘20萬元標的款即入申請人賬戶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吳觀明窮盡了各種執行措施(包括凍結、限高消費、拘留等),但因被執行人目前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致案件執行陷入困境。吳觀明法官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知難而上,每天都給被執行人黃某娣電話做思想工作,在吳觀明的“誘之以利、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脅之以威”的工作方式方法下,被執行人表示同意與申請執行人協商賠款解決糾紛。但申請執行人鄭某衝現在雲南省文山老家,鑑於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要來一趟吳川參加調解確實不易。吳觀明經與雙方電話溝通,並在徵得雙方同意後建立了微信群,利用微信三方進行在線視頻調解,經過近50分鐘的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同意被執行人一次性付款20萬元即了結本案爭訟。被執行人隨即通過其親戚借款20萬元於當天16:20匯入了申請執行人鄭某衝的賬戶。

文字/圖片記者:關家玉

通訊員:曾昭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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