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婚前妻子買過房,婚後依然工資還房貸,房子怎麼算?

初風繞紅欄


婚前買的屬於個人財產,婚後的還貸款屬於共同還款,即使是她一個人還貸款,你的收入也是用於家庭開支,所以婚後的還貸款部分是共有的!



大楊小李的地產生活圈


1、“婚後夫妻二人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婚姻法》第17條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單方的除外),以及其它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妻子拿自己工資還貸的婚前房子,我有權支配嗎”?

你沒有權利支配。《婚姻法》第17最後一句: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兩個關鍵詞:共同、平等。首先確定該套房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婚前你妻子付的首付以及婚前還貸部分屬於她的婚前個人財產。即便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也要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單方是無權私自支配的。

3、“婚後拿共同財產還婚前房子貸款,房子價值有我一份嗎”?

有你一份。但前提是,你們夫妻之間沒有按照《婚姻法》第19條規定“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麼你妻子婚前貸款買的那套房子,婚後繼續還貸的情況下,這套房子產權不完全是她婚前個人財產。因為如上所屬,婚後工資等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房子怎麼算?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0條第二段可以理解為:1、房子的婚前首付部分、還貸部分屬於你妻子婚前個人財產;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抽時間來看看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婚後無權支配。

婚後,工資屬於共同財產。

清官難斷家務事,沒必要在這裡問這種問題,容易造成夫妻之間的矛盾,如果某一天,你知道了確切的答案,那可能是正走在婚姻的盡頭。。。因為只有法院才會把所有事情理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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