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支持韓紅,也應該依法接受監督調查,不能搞“雙標”

韓紅基金會被網民司馬三忌舉報的事,從網絡信息來看,支持韓紅罵司馬三忌的居多。有網友問及我的看法,我認為:支持韓紅,也應該依法接受監督調查,不能搞“雙標”。我的看法可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理解:

支持韓紅,也應該依法接受監督調查,不能搞“雙標”


支持韓紅,也應該依法接受監督調查,不能搞“雙標”

舉報權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的一種具體形式,屬於公民基本權利範疇,韓紅基金會受到舉報應該被視為是現代法治社會下個一個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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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舉報人,應給予應有的尊重,應該善意理解為:既然舉報,可推斷他手裡或有一定證據。當然,舉報人手裡的證據是否經得起推敲,得看官方調查結果。

但非常遺憾的是,縱觀這一事件過程,網友對舉報者的惡意詛咒卻佔據上風,我認為這一點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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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大家都關心公益,關心社會公平正義,就不能搞“雙標”那一套,對支持的人百般遷就,無限包容,對舉報人肆意攻擊,苛責謾罵,難道公民不享有平等的監督權和知情權嗎?

公益事業要求有更高的透明度,需要有人來依法監督

社會對公益事業有更高的透明度要求,這就需要有人來監督。對韓紅基金會來說,有了這次被舉報和監督調查並不是壞事,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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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如果經調查沒問題,那麼這正好可以給韓紅基金正名,也給廣大熱愛公益事業、熱心做好人好事的私人慈善鼓勁兒打氣。

藉助這一調查結果,還可依法要求“無中生有”的舉報者賠禮道歉,並在一定的媒體平臺上恢復名譽,消除負面影響,甚至追究惡意舉報者的法律責任,也給此類“小人”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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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如果調查出來有不觸及違法犯罪的小問題,我覺得,此時,有人監督、有人質疑反而是好事兒,這也正好有助於韓紅基金查漏補缺,整改不足,促使基金會懂得如何把好事做得更加規範,讓好事變得更好,好上加好,為今後更好地為公益事業貢獻力量奠定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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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如果調查出來有觸犯法律的大問題,那麼,則可藉助對韓紅基金會的調查,讓那些想要借公益大旗中飽私囊的人受到查處,讓違法幻想受到震懾,讓慈善事業在人民的監督中更加純潔,更加慈善。

實事求是,在依法監督調查上不搞“雙標”

時至今日,我們都知道,官方通報韓紅基金會的調查結果是:總體上運作比較規範,特別是在抗擊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應予以支持和肯定。但也發現部分投資事項公開不及時,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前有公開募捐行為。

支持韓紅,也應該依法接受監督調查,不能搞“雙標”


對於這個調查結果,可能會讓某些人失望,也可能會讓一些人感到遺憾,但很顯然,這個調查結果至少可以理解為:雖然調查顯示韓紅基金會確實有一些不規範的地方,但絕對沒有違法,也絕對沒有舉報者所說的那樣令人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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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件還有一個可圈可點之處就是,在抗擊疫情的緊急時刻,在正需要慈善事業有效發揮作用的關頭,有關部門對網民的舉報迅速受理,迅速調查,又迅速給出調查結果,既給民眾和輿論以交待,又使韓紅基金會迅速投入其該乾的事中去,從辦事效率上來說很值得肯定。

支持韓紅,也應該依法接受監督調查,不能搞“雙標”


最後,還是前面所說,對於韓紅這樣一個無權無勢的歌星來說,對於韓紅基金會來說,此次受到的舉報,不管是質疑,還是中傷,經此一查未必都是壞事兒。對於心地乾淨磊落的人,特別是慈善機構,不能怕調查,怕調查也是心虛的表現。

支持韓紅,也應該依法接受監督調查,不能搞“雙標”


但現在新問題又來了,相關部門對韓紅基金會這權威、細緻調查的負責態度,能不能用在“其他”慈善組織上呢?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依法監督是不能有“雙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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