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夫妻婚後買了一套房,沒有生育,丈夫在一次車禍中不幸死亡,男方父母對這套房屋有沒有繼承權?

放縱3


1.因為你丈夫是在一次車禍中不幸去世,屬於意外,因此你丈夫留下遺囑或者遺贈協議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有合法的遺囑或者遺贈協議就按照遺囑或遺贈協議辦理即可。



2.在沒有遺囑或者遺贈協議的情況下,應該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由於房屋是你們二人在婚後購買,因此應該屬於你們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


3.依照繼承法的規定,配偶父母和子女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在本案中你和男方父母都有繼承男方房屋份額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繼承份額均等。

4.這裡還要注意,你和男方父母繼承的只是男方所有的房屋一半的份額,因為房屋份額的另一半本身就歸你所有。比如房屋價值120萬,你們只能繼承男方所有的60萬,最終你將擁有80萬,南方父母一人20萬。


5.由於房屋是不動產且為不可分物,因此在司法實踐中碰到上述情形,一般是房屋全部歸你所有,同時你需要給男方父母每人20萬元。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榨汁小二郎


當然有。

該套房子為夫妻婚後買的,一般來說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有面有沒有丈夫的名字,他都有一半的房產份額,也就是該房產原來妻子擁有1/2,丈夫擁有1/2。

當丈夫在車禍中不幸死亡後,就涉及到丈夫擁有的該房產1/2產權的繼承問題。依照我國的《繼承法》,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且依照該法在沒有特別約時,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平等地享有法定繼承權力。

這就是說,丈夫擁有的該房產1/2的產權由妻子、孩子(本案例中未生育,因而沒有孩子)、丈夫父母平均享有。因本案例中有妻子、父親、母親共3人,他們各得丈夫名下1/2房產的1/3,即該房產的1/6。

最後,妻子共享有該房產的1/2+1/6=2/3,男方父親和母親各得該房產的1/6。

即男方父母是有這套房子的繼承權的。當然實際案例中,如果男方父母年齡已經很大(喪失勞動能力)、生病而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很可能還因為其提起一部分贍養費而在房產份額的獲得上有一定的政策傾斜和照顧,最後適當多得。

歡迎交流、分享 敬請關注“山色歸讀”


山色歸讀


當然有,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這點法律知識還是知道的。

我的看法



夫妻婚後買了一套房,沒有生育,丈夫在一次車禍中不幸死亡。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話,夫妻婚後買房,每人佔有房屋50%的產權。


丈夫死後,妻子,丈夫的父親,丈夫的母親,這三人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在丈夫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沒有都有繼承丈夫生前財產的權利,一般是進行平分策略。也就是說妻子,丈夫的父親,丈夫的母親每個人都可以繼承丈夫財產的三分之一。那麼該房子的產權最終會是妻子有用六分之四,丈夫的父母各有用六分之一。如果妻子想要完全擁有這套房子,可以和丈夫的父母商量買下他們的產權。

當然要繼承他人的財產就必須繼他人的債務,別想著只佔好處。


農村大學生


夫妻婚後買了一套房,沒有生育,丈夫在一次車禍中不幸死亡,男方父母對這套房屋有沒有繼承權?

答案是毫無疑問的,男方父母對屬於兒子的一半產權房屋有繼承權。人生最悲慘的事情莫過於白髮人送黑髮人,父母去世後子女可以依法繼承父母房產;但是此問題中兒子先於父母去世,那麼父母如何繼承兒子的房屋呢?

依照我國《婚姻法》規定:除非另有約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中的一半房屋產權歸其配偶妻子所有,不能列入遺產的範圍。對於剩下的另一半房屋產權,題主丈夫去世後若沒有立下遺囑,屬於其名下的一半產權房屋才可以作為遺產予以繼承分割。

依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遺產的法定繼承有父母,子女和配偶,這三者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且在繼承遺產的份額上原則均等。題主丈夫去世,且沒有生孩子,那麼屬於丈夫名下遺產的繼承人就剩下了妻子,男方父母共三人,三人可以均分遭車禍去世的丈夫的一半房屋產權。

假如題主夫妻兩個全款買房,這個遺產分割很好辦,妻子拿到2/3房屋產權,男方父母拿到1/3房屋產權。而且如果男方父母在生活上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那麼在分配遺產房屋時,題主可以適當讓出部分份額予以照顧。

因此,假如題主夫妻屬於按揭貸款買房,按照《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的人還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欠下的債務,因此,男方父母在繼承兒子1/3房屋產權的同時,還要負責償還房屋1/3的銀行貸款。


才華有限菇娘


這裡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遺產繼承兩個法律問題。

1、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規定,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們夫妻在婚後購買的房產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可能登記在女方名下,也可能登記在男方名下,也可能登記在雙方名下,但這都不影響其屬於共同財產。

2、遺產繼承

因為丈夫是車禍死亡,應當沒有留下遺囑。若是有遺囑,則按照遺囑繼承,沒有則安法定順序繼承。

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地位同等,原則上均等繼承。所以,雙方沒有生育子女,那目前的繼承人有配偶及其父母兩人,共計3人。

因為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各自享有一半份額。丈夫的1/2作為遺產繼承,你們每個繼承人各繼承1/6。

所以,這套房產你享有2/3,男方父母享有1/3。


葉律師


當然有。夫妻婚後所買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死亡,其共同財產分配如下:

共同財產的二分之一劃分給妻子,屬於妻子個人財產,剩下的另一半做為死者遺產。如果死者不曾有遺囑指定其遺產歸屬,當除去死者生前欠款,然後再按以下原則分配:配偶,父母,子女做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無,則歸姐妹兄弟侄女等第二順位。如果死者有遺囑,遺產則按遺囑執行。

你丈夫車禍死亡,屬於突發事件,很可能來不及立下遺囑,又因無子女,有父母,因而你們婚後所買房子應有一半屬於你的私有財產,剩下的一半應該你與你的公婆均分。所以,你應該得到房產的六分之四,你公婆應各得房產的六分之一。

當然,如果你丈夫在死亡之前立下遺囑,他的所有遺產都按遺囑進行,包括房子。


萍風竹雨123


法律是法律,人情是人情,雖然有時候結果不近人情,但事實如此。

  • 對於這個問題的判斷,首先,婚後購買的房產,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丈夫的父母想單獨繼承房產,除非拿出房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才行。

  • 既然是夫妻共同財產,丈夫突然離世,沒有遺囑的話,會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遺產。注意遺產並不是全部的房產,而是房產的二分之一,房產的二分之一是丈夫的遺產,因為是共同財產,另一半是妻子的合法財產,不能繼承。
  • 按照《繼承法》第一順位繼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部分先後,如果夫妻有孩子的話,妻子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將會拿走大部分的房產價值。比如說房產價值100萬,其中的50萬作為遺產,妻子,父母三個人來平均繼承,每人得50萬的三分之一。如果有孩子,孩子也參與繼承,妻子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將會拿走遺產的二分之一。
所以,在這種假設下,父母是有遺產繼承權的,可以拿回一部分養老使用。看了好多評論,都說女的沒良心,實際上,如果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應該提前做好安排,我有幾份保單,一份保單受益人是父母,一份保單受益人是孩子,對於另一半,身強力壯的年紀,怎麼也能生活的更好。保險的受益人是指定的,遺囑也有一個遺囑的法律效力的問題,所以,在指定傳承上,保險傳承現金資產最好的選擇。

簡淨軒語


對於遺產繼承的問題,首先需要考慮的就是去世一方在生前是否訂立有遺囑?因為遺囑繼承是要優先法定繼承的。

如果有遺囑,並且在遺囑有效的前提下,去世一方的遺產應當按照遺囑的內容進行執行,也就是說,如果遺囑指定了某一個人繼承,那麼只有這個人才能繼承遺產,其他的,即使符合法定繼承的人,也是不能再繼承的。

但是假如去世一方生前沒有訂立遺囑,就可以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如題目所述,這個男子去世之後,男子的妻子,還有他的父母都是有繼承權的。

但是需要考慮一點的就是,這個房產因為是夫妻雙方婚後的共同財產,所以不能全部都作為男方的遺產繼承,因為有一半是屬於妻子的,剩下一半屬於男方的才能夠進行繼承。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從提問者的口吻來看,這應當是女方在發問。死者已逝,面對遺產,雙方估計已到兵刃相見的地步了!

在此案中,除非男子生前立下遺囑,一旦發生身故,所有遺產全部留給妻子,否則的話,不論男方父母有沒有為這套房子掏過一分錢,他們都有繼承權,這是法律明確規定,誰也無法改變的事實。

下面的討論僅限於丈夫沒有留有遺囑的情況。

父母出資購房

這也分兩種情況:

1、父母贈與給小夫妻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此套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兩人享有同等的份額,各佔50%。

丈夫身故後,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由於夫妻倆沒有子女,那麼由妻子、父母三人共同繼承。根據該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那麼丈夫享有的50%份額的房產,由三人平均分配,每人獲得整個房產六分之一,妻子加上原有的50%的份額,總共享有整個房產三分之二的份額,男方父母共同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額。

2、父母只贈與給男方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此房產只歸男方所有。根據上述同樣的道理,男方去世後,房產由妻子、父母三人平等繼承,最終妻子享有三分之一份額,父母享有三分之二的份額。

小夫妻出資購買

這個毫無疑問,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書面約定房產歸某一方所有,如果約定歸女方所有,那麼男方父母無繼承權;如果約定歸男方所有,那麼仍然由三方共同繼承。

如果沒有單獨約定,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照上述“1、父母贈與給小夫妻”的原則進行繼承。


打虎拍蠅


法海一粟認為,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一半的份額為男方的遺產,而男方父母對於男方的這部分遺產,依法享有繼承權。

1、涉案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鑑於題主已經明確,涉案房屋為婚後購買,因此,該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男方現因車禍死亡,那麼,涉案房屋中,一半是女方的財產,另一半為男方的財產。男方的那一半財產,則屬於男方死亡時留下的遺產。

2、父母與妻子同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按照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其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死者沒有生育子女,因此,其第一順序繼承人為妻子和父母共三人。

3、遺產分配與處理。涉案房屋的1/2為男方遺產。按照均分的原則,這1/2之一的份額,三位繼承人各自分得1/3的份額。因此,就涉案房屋全部產權而言,分配後,妻子佔涉案房屋2/3的產權;父母共同佔涉案房屋1/3的產權。對男方父母所繼承的份額,三方可以協商共有這套房產,也可以採取折價歸併的方式處理,即由妻子取得涉案房屋的全部產權,再由妻子向男方父母支付約定的補償款。

4、債務處理。如果涉案房屋尚有貸款未還的,則父母在繼承涉案房屋的同時,應當承擔歸還銀行貸款的義務。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