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孕期、哺乳期女職工防疫保護工作的通知

各市、區,鎮江新區、高新區總工會,市直行(產)業、局工委(會),市屬產業集團工會,市總各部室、直屬企事業單位: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孕期、哺乳期女職工特別保護,共同抗擊新冠肺炎,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做好兒童和孕產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中華全國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相關工作要求,結合鎮江工作實際,請在參與防控新冠肺炎的同時,做好以下女職工保護工作:

一、指導基層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認真摸排本單位孕期、哺乳期女職工返崗工作情況,瞭解實際困難與訴求,主動與行政協商,積極推動用人單位加強生育保護,靈活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職工休假及工作時間,具備條件的儘量安排居家遠程辦公,靈活執行哺乳假,減少途中往返。

二、結合本地實際,及時掌握疫情期間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訴求,建言獻策,協同解決相關問題。

三、密切關注疫情期間及疫情過後返崗復工女職工權益保護問題,對照《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要求,依法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四、充分發揮信息化技術和新媒體作用,對孕期、哺乳期女職工開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傳,通過心理諮詢等形式,努力為女職工提供關懷服務。

鎮江市總工會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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