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市税务局: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解读

近期,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收优惠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有效缓解防疫特殊时期企业经营困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专门邀请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徐署光副局长带领大家从政策落实和办税服务两个方面进行解读。


本期嘉宾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署光


问:那首先请您向大家介绍都出台哪些税费优惠政策呢?

答:好的主持人,那下面我将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与大家进行详细的解读

(一)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涉及个人所得税2项政策。

1.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3个税种5项政策。

1.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2. 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3. 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4. 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5. 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我市有11户公共交通运输业,9户快递服务业,170户生活服务业,4户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三)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税2费4项政策。

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2.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3.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上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政策均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问:现在我们铁岭市的企业都已投入到复工复产的工作中了,对于企业来说,他们将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呢?

答: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2.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本政策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即2020年2月至4月。我市有5034户中小企业可以享受这项优惠.

3.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损严重行业中小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6月底。缓缴期间免征滞纳金。

4.自2020年2月起,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我市有大型企业5户,中小微企业5645户,可以享受相应的免征、减征和缓缴社保费的优惠政策。


问:在疫情防护期间,我们税务部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应该做到防疫服务两不误,那么想问下徐局长我们是如何打造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都做了哪些呢?

答:第一方面全方位防护,服务有保障

1.在疫情防控初期,各单位普遍面临口罩等防控物资短缺的情况,我们积极向省局沟通请示,共筹措口罩12400个、酒精100升,切实保障办税服务厅防护用具需求。

2.各单位第一时间对办税服务厅进行防护升级,每日严格落实勤通风、严消毒、测体温、全防护的工作模式,通过设置办税隔离带、办税隔离区、进厅路线、安全距离提醒、办税资料收取箱等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与纳税人、缴费人的直接接触。

3.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轮流值班上岗,并及时根据业务量动态调整窗口开放数量,在满足办税需求的同时,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切实保护好纳税人和一线窗口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二方面就是“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不减质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办税服务厅采取“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工作模式,积极引导纳税人进行网上办税、预约办税及自助办税,网报率达到99.79%。

1.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办税服务厅预约电话及对外公开电话,引导纳税人先预约、再办税。为保障对外公开电话畅通,组织人员对全市对外公开电话及预约办税电话进行拨测,并将拨测结果第一时间进行反馈,确保对外公开电话及预约办税电话正常运行。

2.各单位办税服务厅在纳税人微信群、QQ群内派驻熟悉纳税人端业务操作的工作人员,为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线上辅导。

3.对自助办税终端内的发票量做好监控,及时进行填补发票,切实满足纳税人需求。

4.通过线上渠道开展窗口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巩固学习纳税人端系统操作,同时补充学习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导等政策内容,提高咨询解答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5.对确有需要到窗口办理业务的纳税人,按照厅外接收、厅内流转、窗口办理的流程。先消毒办税资料,再进行业务处理,并将办理结果电话通知纳税人。

1. 加大推行力度,优化业务流程,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邮寄领用发票,现已为纳税人邮寄发票481户次、45962组。


问:刚刚您也提到了防疫期间我们实行的是非接触式办税,那这么多的优惠政策咱们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传递出去的呢?

答:我们可以说是多角度宣传,服务不断档

1.各单位办税服务厅积极依托税企交流群、朋友圈、抖音等线上渠道向纳税人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及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同时,设置疫情防控纳税服务业务专员,全天通过个人手机为纳税人提供咨询辅导。创新运用UMU网络互动学习平台录制公告解读和视频课件,推动线上宣传辅导由“单项传递”向“双向互动”转变。

2.线下依托办税服务厅宣传板、LED屏公示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税收优惠政策“一码全知道”二维码、疫情防控办税提醒等宣传信息,让纳税人、缴费人尽快知晓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纳税服务措施。

3.筛查确定增值税重点纳税人76户,指定专人开展线上“一对一”辅导,及时协调解决了他们在政策把握、操作流程等方面的疑难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办税服务厅共服务到厅纳税人1627户次,解答电话咨询670余次,全市办税服务厅均正常运行,无窗口人员感染疫情,各项服务措施有序推进。

疫情还未解除,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更高的要求、更硬的标准、更实的举措,继续打好政策服务精准防疫组合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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