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防控期間,全國公安民警輔警49人因公犧牲

2 月 26 日上午,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行新聞發佈會。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洪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述元、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介紹《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疫情防控期間,全國公安民警輔警49人因公犧牲


疫情防控期間

全國公安民警輔警49人因公犧牲


發佈會上,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表示,一個多月來,廣大公安民警特別是戰鬥在一線的基層民警,發揚疫情不退、公安不退的大無畏精神。這期間湧現出了一大批可個可曲英雄事蹟和典型人物,這一個多月來,全國公安民警和輔警有49人因公犧牲,他們以實際行動樹立了新時代人民公安為人民的新形象。這當中就有同志是因打擊犯罪光榮犧牲。


疫情防控期間,全國公安民警輔警49人因公犧牲


公安部:查處涉疫情違法犯罪2.2萬起

刑事拘留4260人

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表示,截至24日,全國公安機關先後查處涉及疫情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2.2萬起,刑事拘留4260人,有力震懾了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安全,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創造安全、穩定社會環境。


最高檢:復工復產涉企業案件

儘量不採取人身和財產強制措施


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表示,要

依法保障企業復工復產,謹慎使用強制措施。在辦理涉企業的案件中,通過履行檢察職能,儘量不採取限制人身和財產權利的強制性措施,對可能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的涉案財物,原則上也不予查封、扣押和凍結。對有自首、立功表現,積極認罪悔罪,沒有太大社會危害性的經營者,一般也不採取羈押的強制措施。對於處於偵查起訴和審判階段的在押企業經營者,要及時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對於變更強制措施不影響訴訟順利進行的,並且沒有繼續羈押必要的,要及時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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