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最高檢:認真落實“少捕慎訴”的司法理念|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會

2月26日上午十點,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辦新聞發佈會。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洪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述元,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公安部副部長杜航偉,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介紹《關於政法機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意見》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檢察機關在疫情期間處理涉企案件時如何發揮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作用?

陳國慶介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2018年刑事訴訟法修改確立的一項新的訴訟制度,它對於及時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提高訴訟效率、減輕當事人訴累都有積極的作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自願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並願意接受罰的,司法機關可以對他進行從寬從輕處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檢察機關在堅決嚴厲依法打擊涉疫情防控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犯罪案件同時,我們也要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認真落實“少捕慎訴”的司法理念,包括對於涉嫌犯罪的企業經營者和員工自願認罪、真誠悔罪、積極賠償,並且取得諒解、達成和解、社會危害性也不大的案件,檢察機關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或者依法向法院提出輕緩的量刑建議。

凡是符合認罪認罰從寬條件的案件,各級檢察機關都要儘可能地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充分發揮這個制度在準確及時懲罰犯罪、節約司法資源、化解社會矛盾、恢復社會秩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