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離婚後對方不讓見孩子,你們會怎麼做?

阿華電影剪輯


這個問題問的真奇怪的,不是不讓見,有的男的女的,他就沒有良心的,他沒有那個心去看望孩子,我的孩子,他爸21年都沒有來過的,還在懷恨我的爸爸媽媽我的,不是我不讓他來,我讓他來他都不來的,女兒在他心裡永遠不是人的,男孩在他心裡永遠都貴重的,他自己都愧疚孩子,虧欠孩子,還有什麼臉面埋怨我們的吶,這也叫做人,他就不是人的,他就是社會人渣,在怎麼樣我比他活的踏實,活的心安理得,問心無愧疚孩子的,走在什麼地方都是坦坦蕩蕩的,他就不同了,他是拋棄孩子的壞人,重男輕女的壞人,懦弱無能的壞人,人人口中的壞人缺德淪喪的人,還是男的,現實中這樣的人多的很,不為奇怪,離婚不丟人,不養孩子拋棄孩子,埋怨別人,這樣的人最缺道德修養,沒有教養的人,壞人終久就是壞人,


平步青雲雲中有雨孔雲


有些人是意氣用事,這種人100%會悔不當出,明知前邊有例子,卻偏偏從自身上找經驗!就如我前妻,開始、對孩子,可以說放口中怕化了,掤手中怕碎了。為孩子出國打工為改變生活,三年後、回來看孩子那都不親,還跟我離婚,離就離唄,擔心我不離,要把孩子帶走,帶走就帶走又說帶上不方便,不要了。我說行,你不帶我要,壹走拾幾年對孩子,不聞不問。到是不錯,離的時侯每月給孩子壹佰元生活費。現在打電話給我問孩子咋不理她,這事你問我!怎麼不問問自已呢?到現在我無語。我壹直和孩子說,你要多和你媽連繫,給你打電話就接。有些事三言二語說不清,意思是說雖然離婚了。對孩子有傷害,不管怎麼說你們永遠是孩子的爸和媽,都希望孩孑健康 懂事能快樂成長。該讓孩子見面很正常,不要守著孩子說彼此的不是,要往好的方面引導。不要給孩子錯誤的方向!好了說的太囉嗦了,你能煩了。先到這[靈光一閃]


我在旅途坎好過路難回


夫妻離婚後,未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法律規定擁有探視權。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探視權的行使往往存在這樣或那樣的障礙。那麼,夫妻離婚後,有撫養權的一方不配合另一方探視孩子,該怎麼辦呢?

1、跟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進行溝通,表達自己對孩子的思念之情,以及父母對於孩子成長過程同等重要,都不可或缺,雙方要互相理解、換位思考,看看問題的癥結在哪?或重新商量訂立合理的探視協議,溝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絕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樣只會加劇矛盾,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2、兩人若是協議離婚,在離婚時對探視權沒有約定或對探視協議履行有爭議,被拒絕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解決探視權問題。

3、若法院曾對孩子探視權作出過生效的判決,那麼一方堅決不配合另一方探視的,另一方可以執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強制執行探望權時,法院會對帶孩子一方進行必要的教育與疏導,力爭能夠讓帶孩子方自覺協助對方行使探視權。若在教育和疏導無效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對撫養孩子一方採取適當的強制措施,包括訓誡、責令寫悔過書、罰款、拘留等。

如果雙方矛盾難以調和,不能相互配合的,法院也可以考慮讓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執行,協助執行的單位和個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關人;

(2)未成年子女就讀的幼兒園、小學及中學;

(3)撫養子女一方所在單位;

(4)婦聯、居委會及青少年權益保護組織。

探視權是未成年子女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當權利受到侵犯,建議諮詢離婚專業律師,實現正常行使探視權。無論是採用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的方式,一定將探望權行使的時間、地點、方式、頻次等明確具體化,避免日後因此產生爭議,增添不必要的麻煩。


完美世界中的一粒灰塵


夫妻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是經過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判決給一方撫養,另一方可以定期探望孩子,但是在現實的生活中會遇到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堅決不讓另一方探望孩子,那麼要怎麼辦呢?其實,只要是雙方親生的孩子,誰也沒有權利阻礙探望。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這條法律就規定了就算是夫妻感情徹底破裂並且離婚了,但是不會對其子女關係造成絲毫的影響。同樣,第三十八條規定了,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既然法律規定這樣,離婚後即使雙方再怎麼水火不容,對於探望權的規定還是要遵守的。下面白雲記就說一個近期關於孩子探望權的案例吧:

小李(女)和小張婚後育有一子,2018年10月份因感情不合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中把兒子的撫養權歸小張,離婚後第一年小李想通過旅遊調理下心情,於是在2019年春節過後就辭職到處遊玩,期間沒有去探望過兒子,六月份回到老家想探望自己的兒子卻遭拒絕,之後經過兩個月的協商仍然無果,無奈只好去法院起訴要求恢復探望權,經過法院的調解,小李終於恢復了對兒子的探望權。

如果撫養方拒絕探望孩子,可以採取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是即使法律規定離婚後不撫養孩子一方有探望權,但是並不意味著探望權什麼時候都可以執行,如果要合法擁有對孩子的探視權,必須要遵守以下條件:

一、事先協商好探望孩子的時間

就算想要去探望孩子,也必須要在撫養方與孩子都有時間的情況下才可以,事先和撫養方協商好探望的時間,否則如果貿然而去,撫養方有權拒絕探望,但是非撫養方若要提出特殊的要求,如要求孩子隨自己生活數天,或者帶孩子出去旅遊,這必須要徵求撫養方的同意,否則撫養方可中止探望權。

二、無不利孩子成長的情況

非撫養方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情況,如犯罪在身、吸毒、賭博、虐待孩子等行為,撫養方可以以不利於孩子成長為理由拒絕其探望孩子,但是如果不利孩子成長的情況已經中止,非撫養方可有權要求恢復探望權。

三、孩子自身意願

如果孩子已經滿14週歲,拒絕另一方探望,那麼應當遵循孩子的意願,中止探望權,但是如果在孩子未滿14週歲的情況下,原則上是不能隨便中止探望權,但是要結合孩子自身的成長情況,如果有確定不利於孩子的情況,可以申請中止探望權。

最後,關於探望權的問題,建議在離婚之前儘量協商好具體的探望內容以及時間,這樣才能在離婚後對於探望權無異議。





白雲記


那你要是經常不給孩子花錢不負撫養責任我估計女方或者男方都會心生怨憤而做出這樣的舉動。如果說你想養想看對方因為有了新的家庭不想讓你打攪拒絕叫看你可以起訴他們。另外一個如果你本身匪氣重我估計脾氣一上來了就跑對方家裡去搶孩子砸門什麼的。總的來說離婚對孩子傷害比較大多多少少會出現心理問題。還是希望夫妻為了孩子負責起做大人的責任。經營好家庭努力奮鬥,不要貪圖個人享樂主義出軌酗酒賭博破壞家庭。



朱靜廷


如題,這種情況,有可能有兩種原因,

1,你未履行法律義務,也就是說,你未付法律認定的撫養費,

2,你履行了法律義務,而對方出於怨恨,拒絕你對孩子的探視,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就是你的不對了,因你未履行法律義務,有錯在先,對方是有權拒絕你的探視的,待你履行義務後,可去探視,

而第二種情況,就是對方的不對了,你已履行了法律義務,法律規定,你是有權去探視小孩的,如對方堅持拒絕你對小孩的探視,你可向法院申請,責今對方改變,也可申請改變對小孩的撫養關係,

夫妻離婚了,並不改變父母與小孩的親子關係,在對方履行了法律義務的前提下,應當讓其對小孩的探視,這樣也有益於小孩的心智發育和成長,




南橋布衣


  針對離婚後對方不讓看孩子應該怎麼辦的問題,我為大家解答。

根據法律的規定,對孩子的探望權是法定的,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不直接撫養小孩的一方,因另一方的阻撓看不到孩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自己享有對孩子的探望權及具體探望方式。如一方拒不履行關於探望子女的判決的,權利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將依法將義務人列入失信人員名單或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所以,建議無論在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階段,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務必重視孩子的探望權問題,需事先進行詳細、細緻的約定,並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為了探望權糾紛又單獨提起訴訟,造成訴累,最終需要的還是雙方能夠好好協商溝通,以免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到你。






靜靜夜聽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離婚無論孩子判給誰,對方都沒有權利阻止另一方去看孩子!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都是夫妻之間鬧離婚而留下的惡果!


既然不讓看孩子,你就要通過以下方式來解決這個難題!

首先,你可以通過對方的親屬,說明你的來意,告訴對方你僅僅就是盡父母的責任來看看孩子,沒有其它想法!讓對方知道你的真實意圖之後,判斷你對孩子沒有什麼想法!比方說你想把孩子哄到自己的身邊等等!把情況說清楚了,一般情況下對方都不會難為你的!

其次,如果你的前任是個特別講道理的一個人,只要你跟他坦誠相見,我個人認為,定期去看看自己的親骨肉不是什麼難事!關鍵是你的態度至關重要吆!如果你總是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去看孩子,你的前任和家人就會覺得你目空一切,會認為你不把他們放在眼裡,這樣的態度,不但目的達不到,而且雙方還容易惹出麻煩!



第三點,孩子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子女,從法律上的角度來說,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剝奪對方的看望權利!假如有一方一意孤行就是不讓你看孩子的話,你可以通過法院程序,來履行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

當然了,為了孩子,夫妻之間即使離婚了也不要鬧的反目為仇!畢竟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即使兩個人分了手也不要跟孩子過不去,缺失父母溫暖的孩子不會快樂的……


我是情感故事小屋!有喜歡我文章的朋友歡迎與我一起互動吆!


情感故事小屋


為什麼不讓見?是你的過錯嗎?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應當依法按時支付撫養費,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如果探望子女對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利,另一方可以依法暫時中止對方對子女探望,待對子女不利的事由消失後再行恢復。


一方沒有對探望子女不利的因素,另一方強行阻止其探望子女(比如,因為心中有怒氣,想借阻止對方探望子女發洩憤怒),探望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支持。如果對方依然不予配合,堅持不讓見子女,法院可以對其作出民事強制措施,比如,可以依法對其採取罰款或者拘留,同時責令其繼續履行配合對方探望權的法定義務。

本案中的當事人,不知是什麼緣故導致對方不讓見孩子?如果是你的探望行為對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利,那怪不得對方。比如,你因為得了有傳染危險的疾病,或者你經常借探望子女對孩子說些挑撥孩子與對方感情的話,或者探望子女時帶其去一些對其身心健康成長不利的環境。



如果你的探望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因素,只是對方想借機對你進行報復懲罰,你完全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請求。法院會支持你的!


木棉說事


生活中會有這種情況,好在多數家庭都能處理好此類事情。離婚後孩子隨對方生活、自己無法探望孩子,這多半是因為過去雙方關係僵,再加上雙方“特別”的個性,雙方的矛盾會波及到孩子、以至於出現探望孩子難的問題。

探望孩子難,實際上是一個“信號”,提醒自己需要處理好重要的人際關係。任何情況下我們可以決定我們自己怎麼做、我們無法左右別人,因此,平日在處理人際關係時需要留有餘地、不要得理不讓人,免得關鍵時刻自己“出洋相”。

面對這種情況,輕易不要動用法律武器——採取法律途徑應當是最後的手段。首先要反省自己,自己在處理過去的關係過程中確有明顯不當並且傷害到對方及其家人的,可以誠懇的道歉以獲得原諒。

其次,儘量通過自己或親友,表明自己探望孩子只是為了給孩子應有的關愛,絕對不會在孩子面前說對方及其家人的壞話、不會損害對方的“利益”——這是對方製造探望孩子難這一問題一個深層原因、擔心因為孩子被探望而帶來“利益”損失。假如雙方只是個性價值觀不合導致離婚,雙方好聚好散,對方知道自己不會在孩子面前說他們壞話,那麼探望孩子應該不會是問題。

再次,切不可因為對方不同意自己看望孩子就中斷孩子撫養費的給付,這樣不僅不利於解決問題,反而容易惡化問題。在對方不給探望孩子的情況下,自己仍然給付孩子撫養費,這本身就是一個很好的看望孩子的理由。而且,對方不給自己探望孩子、屬於違法行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自己不給付孩子撫養費同樣是違法行為、會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實在用盡了全部可以想到的辦法,最後再考慮委託專業婚姻家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因為法律明確規定有探望權。法律規定並不會自動實現,需要付出努力、成本和代價。當然,在尋求法律幫助之前,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尋求專業心理諮詢或婚姻家庭諮詢,來想辦法改善彼此的溝通方式、改進溝通效果來實現目的,這是最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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