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我很保守,但我是最高法院的“宝藏男孩”

若说起美国最高法院最令人难忘的大法官,安东宁 斯卡利亚一定首当其冲。他所执笔的判决绝对能让你

“即使不同意其中的每一个字,却也忍不住要看下去”,在卷帙浩繁的判决之中,如果有一份让人读着忍不住笑出声,那么十有八九是出自斯卡利亚之手。

我很保守,但我是最高法院的“宝藏男孩”

斯卡利亚文风诙谐,雄辩。无论是多数意见还是反对意见,他撰写的法律文本总是妙语连珠。他能将枯燥的法律语言转化为跃然纸上的生动形象,你无法想象他是怎样把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事物类比到一起,还能形成一种诙谐却统一的效果。比如他曾将最高法院针对第一修正案的审查标准莱蒙托准则比作一个“在深夜恐怖片里的食尸鬼”。为了表达对法院前后采用审查标准不一致的不满,他称莱蒙托准则为“被多次杀死埋葬又多次从坟墓里坐起来拖着脚曳行的食尸鬼”。(足够有画面感吧?)


他精通反讽的语言艺术。有时,读着他的少数意见,你仿佛能够脑补出他对着多数意见翻了个意味深长的白眼。比如在促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Obergefell v. Hodges案中,他在少数意见中犀利地说:


Really? Who ever thought that intimacy and spirituality (whatever that means) were freedoms? And if intimacy is, one would think Freedom of Intimacy is abridged rather than expanded by marriage. Ask the nearest hippie. Expression, sure enough, is a freedom, but anyone in a long-lasting marriage will attest that that happy state constricts, rather than expands, what one could prudently say.”

(英文原文最能展现其语言的犀利诙谐,下附译文)


讲真,谁曾认为亲密和灵性(无论那是什么意思)是自由?如果亲密是(一种自由),人们会认为亲昵的自由是被婚姻剥夺的,而不是通过婚姻来扩大的。问问最近的嬉皮士。毫无疑问,言论是一种自由,但任何一个长期婚姻的人都会证明,幸福的婚姻限制而非扩充人们可以审慎地说的话。


An opinion that gets the reasoning wrong gets everything wrong


他的妙语连珠一方面来自于他独特的驾驭语言的才能,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他对判决中推理论证的重视,他认为重点应当放在判决理由而非结果。他认为,最高法院不应当作为判决形成的核心机构,而是法律辩论的核心舞台。因此,他希望少数意见尽可能地富有说服力。有时他所撰写的文字不像一份来自法官的判决,更像一份来自律师的辩词。他知道多数意见永远都有人读,因为具有权威性。而少数意见则只能以其自身的说服力吸引读者。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少数意见格外引人入胜。


我很保守,但我是最高法院的“宝藏男孩”

从1986年被任命以来,斯卡利亚是历年来联邦最高法院在职期间最长的大法官。他坚守“原旨主义”宪法观,被称作美国法律界“保守派旗手”,他反对堕胎,支持持枪自由,支持死刑。所谓“原旨主义”,是指应依据制宪者的意图或者宪法条文的本身阐释,宪法有其固定含义,不随时间而改变。斯卡利亚认为,对法律的判决应严格依照宪法原意,不以自己的意愿为转移。


我所解释和适用的宪法不是活的而是死的,或者我更愿意称之为持久的。不是当今社会,更不是法院认为它应该意味着什么,而是它被制定时意味着什么。

——Antonin Scalia


斯卡利亚认为,美国宪法应当被看作一部具有持久力的法律文件,而政策的变更应当通过民主程序,而非法院判决。法官不应当被赋予过多的权力变更甚至制定政策。法院的职责是阐释和应用法律,而非更改或纠正法律。在佛罗里达州诉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案中,斯卡利亚曾在反对意见中称:

“法院的判决反映了这样一种理念,即法官应当忍受任何解释上的曲,以纠正立法机制中的一个假定缺陷。这种哲学忽视了美国人民在宪法中决定赋予国会‘一切立法权’的事实”


We are Best Buddies


我很保守,但我是最高法院的“宝藏男孩”

关于斯卡利亚,金斯伯格曾说:

“他的观点我基本都不同意,但我喜欢他表达的方式。”

关于金斯伯格,斯卡利亚曾说:

“她多么招人喜欢啊,除了她对法律的理解。”


他们一个认为自己的职责是阐释“活着的宪法”,

另一个认为自己的职责是阐释“死了的宪法”

一个认为对法律的阐释应当与时俱进,

一个坚定地遵循法律文本的原意。

一个是最坚定的保守主义者,

一个是最直言不讳的自由派。


毫无疑问,斯卡利亚与金斯伯格关于法律的意见总是相左的

,(了解金斯伯格大法官,戳这篇“‘声名狼藉’的自由卫士“)一次,斯卡利亚曾在金斯伯格完成多数意见撰写之前给她看了自己撰写的反对意见,金斯伯格称这篇言辞犀利的反对意见立刻“毁了她的周末”。但他们却分享了超过三十年的友情。他们在联邦上诉法院即是同事,虽然法律意见相左,却共享对歌剧的热爱。还曾一起去度假骑大象。

我很保守,但我是最高法院的“宝藏男孩”

2016年斯卡利亚大法官与世长辞之时,金斯伯格撰写悼词,纪念这位杰出的同事和亲密的挚友,文中,她引用了以他俩为原型的歌剧《斯卡利亚与金斯伯格》中的一段二重唱:

“我们如此不同,又如此相同。不同的是我们对法律的阐释,相同的是我们都对宪法以及我们共事的机构,心存敬畏。”

Agree to disagree 并彼此欣赏是两位杰出人物身上最令人敬佩的品质。所谓异性相吸,如此的宽容,真诚与彼此尊重,怎能不令人神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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