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遭他人網絡誹謗侮辱,該怎樣依法維權?

背景

有位粉絲朋友私信,因生意上的矛盾,受到某生意上的朋友無端詆譭、辱罵,通過貼吧、博客、朋友圈等網絡方式對其進行人身攻擊,歪曲並捏造事實對其進行誹謗和侮辱,並煽動網友對其本人進行人身攻擊。目前,發佈的帖子及文章的總點擊量超過萬次,時間長達1年之久拒不刪除,給本人帶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傷害,問該怎麼辦?

遭他人網絡誹謗侮辱,該怎樣依法維權?

分析

每個人都享有言論自由,但是在表達過程中,我們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對某人或某件事情進行評價時,應基本符合客觀情況,不應故意扭曲、捏造事實,故意詆譭他人,否則有構成誹謗的可能;同樣在表達意見時,應大致客觀公正、就事論事,不能隨意使用侮辱性、貶損性的言辭進行人身攻擊,否則有構成侮辱的可能。一旦言論表達超出法律的界限,就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遭他人網絡誹謗侮辱,該怎樣依法維權?

那什麼情況下會認定為侵害名譽權呢?依據《最高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1993-08-07)規定,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一般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侮辱或者誹謗他人,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一旦我們受到類似侵害,該怎樣依法維權呢?

遭他人網絡誹謗侮辱,該怎樣依法維權?

首先,要及時收集並固定好相關證據,必要時呢,可委託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其次,我們可以委託發律師函警告,並要求侵權人刪帖、道歉、賠償損失等;最後,如果仍然沒有達到目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維權,依據《侵權責任法》(2010-07-01)第十五條規定,請求法院判決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另外,對於賠禮道歉的方式與範圍應當與侵權行為方式及影響範圍相適應,賠償損失範圍包括調查、取證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 。

遭他人網絡誹謗侮辱,該怎樣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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