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我媽已過世,我爸76歲,找個50歲阿姨,她要求房產更她名工資卡也歸她,這靠譜嗎?

緣圓起名


房子應該是你爸婚前的財產,和你媽共同財產,她憑什麼要繼承你爸的財產?如果他想繼承你爸的財產,應該從和你爸結婚那時候算起,所賺來的錢去繼承,法律太不公平,有的二婚才幾個月就想繼承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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