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刑事案件“雲審判” 被告人“線上”領刑


刑事案件“雲審判” 被告人“線上”領刑


2月25日,潁泉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一起危險駕駛案件進行“隔空開庭”。這是自疫情防控以來,潁泉法院利用“雲間”系統採用的創新辦案模式,既有效減少了人員的聚集,又保障了案件的審理需求。


刑事案件“雲審判” 被告人“線上”領刑


為實現疫情防控與審判工作的無縫對接,潁泉法院經過庭前充分準備,積極協調公訴機關及被告人參與視頻連線進行同步庭審,反覆調試三方審判系統,詳細講解網絡庭審注意事項,在系統內出示相關證據、舉證質證等,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庭審中,被告人李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事實和罪名供認不諱,並認罪認罰,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潁泉法院當庭進行宣判,以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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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潁泉法院充分發揮信息化技術優勢,嚴格落實上級法院疫情防控安全措施,大力推動審判工作有序開展,真正實現了疫情防控和執法辦案兩不誤,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疫情期間審判執行工作的正常運行,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狙擊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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