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被人毆打後還手,這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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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憑被人毆打後還手,是無法確定該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正當防衛有嚴格的成立條件,因此判斷你被毆打後還手的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也應遵守這些條件。簡要說明如下: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0條的規定,正當防衛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所以在法律上,正當防衛是正當行為。既是正當行為,那當然必須要有正當化的理由。正當防衛正當化理就包含實施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即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而且是隻能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實施,也就是要滿足正當防衛的時機條件,否則便不能成立正當防衛!

結合本問題,要確定此處題目中還手的行為是否是正當防衛,先需要確定二點:一是先前別人毆打你的行為是否是不法行為?二是該行為是否正在進行?該處毆打行為是否正在進行無需過多討論,被打後立即還手,當然是針對的正在進行的行為。因此關鍵便在於先前別人的毆打行為是否正當或者說是否屬不法行為了。若前先他人針對你的毆打行為是正當的,如:本身是正當防衛行為(比如你盜竊財物時被其發現當場毆打製止的)等,那你反抗還手便不屬正當防衛。反之,若對方毆打你沒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即是不法行為,當然你便可以還手防衛,只要你的防衛行為沒有過當或是屬於無限防衛情形,則均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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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唐雪的案例來看吧,對方拿著刀去唐雪的家裡行兇,如果唐雪不出手,死者一定是唐雪,假如對方沒有拿刀,而唐雪則用刀把對方捅死了,那也有一點防衛過當,但是還不能看成是防衛過當,因為對方是一個體育專科人員,個子又那麼高大,對於唐雪來說則沒有一點勝算的把握,在自己受到人身安全的極點時,唐雪當時要是一時頭腦空白,紮了對方一刀(僅是一刀)!要是多刀也可以說成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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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相關新聞分析:此案應為死者掙脫同伴約束,猛烈攻擊唐雪時右胸撞上水果刀尖意外受傷導致失血過多死亡!若唐雪故意傷害,刀口應在左胸才合理!永勝縣公安局法醫可以補充進行力學驗證實驗,永勝縣檢察院起訴書措辭不當,不合邏輯!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怎麼可能將水果刀捅進大男人右胸?!唐雪完全是在正當防衛,保衛全家人生命安全,避免了一次群死群傷的滅門慘案。李某之死純屬意外、天意難違!


蠶叢故里青衣神


按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則來修改法律,不應該約束好人,我們的法律應該鼓勵正當防衛,凡他人有首先動手的侵害行為,被打者的任何反應都應界定為自為還擊,全部免除刑責。如有特別突出的防衛過當,可責令經濟賠償,但不負刑事責任。這樣可避免很多的糾紛,使一些惡人渣人有恐懼感!


天府居士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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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表面上似乎是“被人毆打後還手”有正當防衛的因果關聯性,但實質上它的前提條件是對方為什麼要毆打你?是因為你們互相發生了矛值了嗎?是你招惹到對方了嗎?

如存在了矛盾,又是你招惹了對方,對方被惹毛了,脾氣不好的就採取動粗的毆打你,所有這些情況下的、你“被毆打”時所採取的防衛行為,根本成立不了“正當”一說。以法律的角度定你個尋釁滋事的在互毆,再根據雙方傷害情況,不對你從重刑事懲罰已是對你莫大客氣。

所以,認定是否為“正當防衛”?首先要確定其性質中是否存在自己和對方有無互相的矛盾寃積?是否是自己首先侵害了對方的利益而導致對方“反擊”的侵害結果?這兩點肯定了“沒有”,那你在無原無辜之下遭受了別人侵害性的毆打時,所採取的防衛行為,就是正當防衛!

但要注意的,任何時候是切不可借正當防衛的理由,濫用“正當”去實施著“無限制”的防衛手段而又造成了“防衛過當”!


雨燕風塵


是這樣的,被人毆打時還手,通常情況下叫做互相鬥毆。那麼,互相鬥毆究竟那一方屬於行兇,那一方屬於正當防衛呢?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實際案例的分析來看,互相鬥毆在兩種情況下可以定性為正當防衛:

第一種情況是:雙方正在鬥毆時,一方求饒或者逃走,而另一方卻繼續給對方實施追擊或侵害。在這種情況下,一方為了保護自己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此時此刻,即使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種情況是:雙方在進行赤手空拳的鬥毆中,一方突然使用殺傷力很強的兇器,比如:大刀、鐵棍、鐵鍬等。此時此刻,另一方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也可以使用兇器或從對方手中奪來兇器進行制止,這樣的行為即使給對方造成損害的,也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潤友


一個成年男人跟一個未成年的少女發生關係,都是自願的,為什麼判男人強姦罪,因為少女單純,弱勢,文中所說的唐雪反殺李某湘一案,李某是一壯男,身高一米八幾了,而唐雪只是一個1米7的女子,雖然當個兵,但只是普通女兵,不是什麼特種兵,只是接受過普通的軍訓而已,跟一般女人也差不多的,所以唐雪也應該算是弱勢的一方,一個一米八幾的大男人跟一個比他矮十幾公分高的女人打架,並且還先踢了唐雪一腳,雖然旁邊也有人勸架,又有誰知道勸架的人勸得住李某不,勸得住為什麼還踢到唐雪一腳,是不是非要等勸的勸不住,等李某失控把唐雪打個半死了,唐雪才能自衛出手了。所以唐雪算是正當防衛,最多算是防衛過當而已。


無奈人生勝利


李某湘深夜來找唐雪,對這一行為如何認定,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如果是持刀並砍門,顯然是違法,當時周圍的人奪了他的刀制止他的違法行為我認為是正當防衛。唐雪知道李某砍門可選擇報警,也可以與周圍群眾一併制止李某的違法行為,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李某受到傷害,我也認為是正當防衛。李某已停止侵害,刀也被奪了,唐雪再持刀衝出門撲向李某,並將李某捅死,這還是正當防衛嗎?鬥毆引起的故意傷害致死吧


x風雷


唐雪正義正當防衛,沒有過當之說,首先李某持刀砍門,而且用腳踢唐雪,還有到人家門前鬧,。要殺她全家。使她不 得安生。在這種被逼無奈的情況下,不是故意,而是無意被逼無李某撞到了,這能定故意傷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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