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石獅:因疫情導致 居住登記被註銷情況視為連續居住

  本報訊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解除務工人員的後顧之憂,我市進一步優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石獅公安在全省率先推出了因疫情導致居住登記被註銷情況視為連續居住,延長居住證簽註有效期至疫情結束後一個月,辦理戶口遷移不受遷移證、準遷證本身有效期限制等服務保障企業復工復產措施。

  記者進一步瞭解到,便民利企具體措施包括:1.根據優化人口管理服務措施規定,因疫情影響導致居住登記被註銷,經實地訪查在疫情結束後一個月內返回石獅居住的,視為連續居住;居住證簽註有效期延長至疫情結束後一個月;需辦理戶口遷移的,戶口遷移證、準遷證有效期的截止日在疫情期間的,戶口遷移工作不受遷移證、準遷證本身有效期限制,可在疫情結束後,持遷移證前往公安機關正常辦理戶口遷移業務,準遷證過期需要更換的將予以更換;2.推廣公安“互聯網+服務”,群眾通過微信關注福建治安便民公眾號,可以網上申報居住證,變更居住地址和延長居住。需要辦理身份證的群眾,也可通過網上或自助機來申辦;3.在做實警企對接機制,提升安商護企精準度方面,開展“民警進企業、助力開復工”活動,指導企業實施內部安全管理,優化企業和復工人員政務辦事;4.在優化服務管理舉措,保障企業員工安心生產生活方面,做好重點人群摸排篩查,優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規範復工人員租賃房屋管理;5.做好涉疫情案件處置,營造復工復產良好外部環境,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違法犯罪。(記者 楊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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