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大話西遊之夕陽武士


我雖然討厭有些一心只想著創收的物業公司,但是我覺得如果沒有物業公司,小區全靠業主自制的話,更加不是什麼好事!

傳統物業也就是由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現狀的利與弊我就不說了,大家心裡面肯定都有筆帳;我來設想一下取消物業,實行業主自治這種物業管理模式會出現的情況吧,現在請大膽的釋放你的想象能力想象一下後者這種情況下業主們會面臨的一些問題吧~

首先,物業費用問題。很多人之所以討厭物業公司最大的問題就在於物業費,他們大概想著沒有物業公司,業主自治物業費能省下不少甚至不交了吧。

那麼是這樣嗎?想想沒有物業公司,業主們又都有自己的工作事業要忙,不可能採取人人參與的物業管理模式,低效(人多嘴雜,難以統一)高耗(業主需要花費大量精力參與物業管理),那麼最終必然會選擇成立一個業主常務機構全權處理小區物業各項事宜,最大的可能就是由幾名沒工作的大爺大媽來一起幹這個工作了。

他們為整個小區服務了,是不是得得到點報酬,發發工資應該的吧?還有小區裡的花花草草要不要修剪,每天小區裡的衛生,垃圾是不是也得請人搞一搞?大門口是不是也得派人值班看守,小區日常安檢巡邏工作是不是也得做?…

最後你會發現,你們自己選出來業主常務機構跟原來的物業公司沒什麼兩樣!你們的物業費依然得交!可能交多少大家商量商量能比外面的物業公司少點,但是剛開始很長一段時間都沒人家專業。

接著,時間流逝,人心是會變得。業主們開始抱怨常務機構收的物業費沒少幾個大洋,做的事也沒物業公司的多沒他們專業;常務機構也會想:我們累死累活為小區服務,為大家服務,錢沒拿多少還整天被人抱怨!都是業主,他們上班的上班做生意的做生意,憑什麼我們就得在這出力不討好?

最後,兩邊互相不信任,矛盾愈演愈烈,結果無非是重新選舉常務業主開始新一輪循環,或者是大家都不幹了,撤銷常務業主管理制度,尋求專業物業公司進駐回到老路上了。

那麼到這裡答案就呼之欲出了,取消物業 實行居民自治那就是想當然,腦子一熱的餿主意,完全不現實的事情!

專業的事自然要讓專門專業的人來做,你嫌他們服務不周到賺得還多那麼你完全可以採取換一家比他們更優質的商家來提供服務,而不是想當然的取締,自己親手去幹!

那就跟你嫌超市大米賣的貴,煮的飯不香,你選擇以後不去超市買米直接去農民手裡買或者自己去種稻子一個道理,你忘了更簡單的解決方案是換一家超市或者買另外一種產地價格合適,更優質的大米…

例子舉得有點牽強,但是道理是一樣的。不滿意物業公司的服務,業主們可以採取公開招標換一家物業公司或者大家坐在一起好好談談解決實際問題,派個業主代表參與物業公司的日常管理,資金審核工作,這些不都是解決辦法嗎?

取消物業 搞業主自治那絕對是最不切實際的辦法,物業管理可不是啥輕鬆簡單的活計,可沒你想的那麼簡單[大笑]


軒尼詩XO醬


我認為「同意」早就應該取締了,管理落後,模式呆板,業主自治成立自己的居委會才是合理的模式,每個業主都有參與權,投票權,少數服從多數,讓業主成為真正的業主,


-故事的角色-


我認為「同意」社區有專人,專項,模式化方案。後,完全可以不要物管,也可以達到乾淨、安全、和諧。大多數物管都是割韭菜,服務與收費不匹配。


好好學認真看仔細聽


我認為「同意」我為什麼同意,是因為現在的很多物業就是抱著怎麼能榨取業主的錢為目的,並不是想著怎麼為業主服務,甚至把業主當敵對,打罵業主。這樣的物業要它幹什麼?!!!


攝影瞬間


取消物業業主自治?想法很好現實很殘酷,貪婪是本性,我們小區就把物業攆走了,收垃圾有社區指派環衛清掃,每年每戶收取60塊錢,真的很不錯,可是發生管道漏水,掏化糞池等就得自己找人自己花錢了,我們小區有幾個老太太牽頭張羅真是比物業還黑十倍,下水管換了60釐米,每戶收取100元,掏化糞池每戶要收300元,這些費用老太太登門收費被我拒絕了,理由1換60釐米塑料下水管,人工材料費也就是100塊錢,你每戶收取100元我不答應你,掏化糞池有1000塊錢足夠了,你讓每戶拿300誰給你訂的價?老太太們現在見了我氣就不打一處來。


正義之劍158318193


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我不太同意,按照目前的發展情況來看也不太可能會發生。


如果取消物業費,那物業公司沒有就沒有收入,無法付出成本來對小區進行管理,必然導致物業公司的大撤離。

後期就算業主大會成立,選擇業主自治,也同樣需要物業服務。保安的巡查、保潔的清掃、垃圾清運、治安聯防、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特種設備的檢測、綠化的種植養護等等,都離不開物業服務,這些都是有成本的,肯定還是要交錢。誰也無法保證新成立的業主大會,管理水平和質量會比物業公司好多少。

無論如何,一個好的小區是離不開物業管理服務的,所以目前解決物業和業主矛盾的根本還是在於,儘快提高全國物業公司的管理水平,更好的為業主服務,找到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平衡點是關鍵!


大眼看房圈兒


別的小區取消物業我給1萬個贊,我居住的小區沒有物業,我1萬個不同意。


張桂林76


我覺得不管誰管理社區,關鍵是得有為民服務的心,把自己當做服務者,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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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老王


我認為「不同意」,物業管得好不好,關鍵在業委會,我認為業委會的人選很關鍵。業委會應該實行3年一屆,有個法定規定,不能象現在這樣。現在要換業委會比登天還難。同時業委會的人選應該有條件規定,不能是大框框,啥子責任心,為業主辦事,覺務性高。這些都是假話,沒有當起都說自己這也行那也行,當起了就啥都不管,收支不公開。


鄉下人的事


大家好,我是裝修第一站的院長,專業解決家居知識問題,裝修水深,願帶你乘風破浪!

院長並不同意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很多人以為取消了物業,實行居民自治會更好,院長只能說:大家還“太年輕”了。

你可以簡單理解為,要舉辦一場賽事,但沒有任何的裁判,也沒有任何的工作人員,所有運動員既是裁判,也是工作人員,這會處於一種什麼樣的局面?

沒有了物業,實行居民自治,其實就相當於,一個小區裡,每一戶業主,都需要共同承擔物業的工作:負責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也就是說,小區裡需要自己選出一批人做保安,找一批人掃地倒垃圾,找一批人維護基礎設備,一旦鄰里發生糾紛,誰的人脈廣,誰就佔優勢。

是不是有點類似於農村的基層自治?村委會的性質?你覺得這樣好嗎?但農村的村委會至少不用你交錢,有國家政府撥款,每年還有一些福利送給村民。

業主自己搞居民自治,一樣得自己花錢,你不出錢,你還想別的業主給你做保安搞清潔?換了你,你也不願意吧?給了錢,服務真的能比物業公司好嗎?也不見得吧?

謝謝大家的觀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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