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 清代一個正七品知縣,到底能拿多少工資?年薪之高,令人無法想象

《清史稿·職官三·外官》有載:縣知縣一人,正七品。掌一縣治理,決訟斷闢,勸農賑貧,討猾除奸,興養立教。凡貢士、讀法、養老、祀神,靡所不綜

按照現今公務員行政級別劃分,清代的正七品品秩基本相當於現今的縣處級正職級別,知縣也就基本相當於縣級地方政府最高行政長官——縣委書記。只不過清代知縣的職權範圍更廣,權力更大,對一縣之政務、政法、教育乃至組織、宣傳等方面都擁有最高決策權。

清代一個正七品知縣,到底能拿多少工資?年薪之高,令人無法想象

清代縣衙內景

清代在地方行政單位劃分上,一般行省大致分為“省、府、縣”三級行政單位,作為最基層行政單位的行政長官,知縣乃皇權向基層社會延伸的最有效媒介,也是清代統治階層倍加重視的所在。那麼,如此重要的一級行政官員,到底能拿到多少工資呢?或許,和你想象的並不一樣!

清代的文官俸祿制度以明朝為藍本,在清承明制的基礎上,經過康雍乾時期的發展,到了嘉道時期已然相當成熟。官員俸祿的發放主要由貨幣和實物組成,其中京官俸祿包括俸銀和祿米,而外省文官則只領俸銀而無祿米。作為外省文官的代表性官職,知縣的基本工資自然只包括俸銀,而沒有俸米的供應待遇。

清代一個正七品知縣,到底能拿多少工資?年薪之高,令人無法想象

基本工資

清代官制有著“九品十八級”的劃分,官員的俸祿也施行品俸制,即按照官員品級(不分正、從)予以不同標準的俸祿發放。

《欽定戶部則例》明確規定了清代各級官員的薪俸待遇,按照“中外大小文員、八旗官員按品給予俸銀”的基本原則,對於七品官員的工資待遇有著如此規定:

正從七品歲支俸銀四十五兩,京員俸米二十二石五斗,宗人府宗室筆帖式照給七品俸,各部院七品筆帖式歲支俸銀三十三兩,俸米十六石五斗。

清代一個正七品知縣,到底能拿多少工資?年薪之高,令人無法想象

也就是說,一個正七品知縣的基本工資為年薪45兩,沒有俸米供應!需要注意的是,這項基本工資按季發放,如果官員的供職時間未滿一季,則按照實際工作日予以薪俸發放。另外,清代官員還必須在規定時限內領取工資。薪俸,作為皇帝對臣下的恩賜,如果領取俸祿逾限則會被看作是對皇帝的不敬,會被“嚴究藩司失察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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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廉銀

自雍正皇帝開始,清朝開始奉行“高薪養廉”的反貪實踐,“養廉銀”作為清代官員穩定的法定收入,於乾隆年間發展成熟。“養廉銀”的發放標準雖然根據官員任職所在地的經濟狀況不同、品秩不同乃至職權的不同而有著較大差別,但根據《欽定戶部則例》規定之各省官員俸祿發放的平均水平來看,清代正七品的“養廉銀”一般為“歲支養廉 600 兩”

也就是說,在基本工資之外,為了減少官員的貪腐幾率,清代政府還會給予數倍乃至十幾倍的“養廉銀”作為官員的合法收入。除了每年45兩的基本工資外,清代知縣還能領取每年600兩的特殊工資。

清代一個正七品知縣,到底能拿多少工資?年薪之高,令人無法想象

公費

公費,也稱月費,原本只是用以彌補在京官員日常辦公損耗、車馬損耗等的工資補貼,發展至晚清時期,公費逐步延伸到外省文官。在《清會典》的記載中,光緒年間的知縣,除了600兩的“養廉銀”外,還能領到500兩的公費,用作工資補貼。

但是,這項工資補貼對於外省文官而言,只是“養廉銀”的補充或者代替,而且對於官員的等級和職權有著較為嚴苛的限制。也就是說,並非所有的七品知縣都能領到這份數額較高的工資補貼。

清代一個正七品知縣,到底能拿多少工資?年薪之高,令人無法想象

所以,清代正七品知縣一般能夠拿到最低645兩的年薪,清代銀兩和人民幣的換算標準較為複雜,無法對知縣工資予以較為直觀的年薪對比,但清代一箇中產家庭的正常月收入基本為2兩,一年的收入也就是24兩,這就足以證明的清代知縣年薪之高。當然,這還只是知縣的正常、合法收入,如果再加上不能明言、無法公開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違法收入,七品知縣雖為“芝麻官”,但也絕對能夠令人心嚮往之。

參考文獻:《清史稿》、《大清會典》、《欽定戶部則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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