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重要提醒!泰安發佈“消殺”工作規範,這些場所不宜消毒!


重要提醒!泰安發佈“消殺”工作規範,這些場所不宜消毒!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消殺工作規範

一、消毒原則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各部門開展消毒工作應合理使用消毒劑,遵循“五加強七不宜”的原則,科學消殺,真正做到切斷傳播途徑,控制傳染病流行。

二、消毒範圍

1、隔離病區、病人住所進行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

2、醫院、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環境物體表面增加消毒頻次。

3、高頻接觸的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加強清潔消毒。

4、垃圾、糞便和汙水進行收集和無害化處理。

5、做好個人手衛生

三、不宜消毒場所

1、不宜對室外環境開展大規模的消毒,尤其是無消毒指徵的外環境。

2、不宜對外環境進行空氣消毒。

3、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劑(粉)對人員進行消毒。

4、不宜對水塘、水庫、人工湖等環境中投加消毒劑(粉)進行消毒。

5、不得在有人條件下對空氣(空間)使用化學消毒劑消毒。

6、不宜用戊二醛對環境進行擦拭和噴霧消毒。

7、不宜使用高濃度的含氯消毒劑(有效氯濃度1000mg/L)做預防性消毒。

四、消毒方式方法

隔離病區、病人住所、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場所及垃圾應進行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選擇有效氯含量1000mg/L或500mg/L 的二氧化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消毒。物體表面作用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乾淨;地面、牆壁可擦拭或噴灑消毒;垃圾用上述消毒劑噴灑後雙層包裝封口,按醫療垃圾處理。

醫院、車站(碼頭)、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環境物體表面,選擇有效氯含量250-500mg/L進行噴灑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乾淨。

患者(密切接觸者)的分泌物、排洩物等,有獨立化糞池時,在進入市政排水管網前需進行消毒處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劑,池內投加含氯消毒劑(初次投加,有效氯 40mg/L 以上),並確保消毒 1.5 小時後,總餘氯量達10mg/L。消毒後汙水應當符合《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無獨立化糞池時,應有專門容器收集,選擇有效氯含量20000mg/L,按物、藥比例1:2浸泡消毒2小時,盛放容器用有效氯含量5000mg/L浸泡30分鐘,清洗乾淨;高頻接觸的門把手、電梯按鈕、電梯轎廂牆壁(人手觸摸到的地方)等選擇75%酒精擦拭/噴灑,或者有效氯含量250-500mg/L進行噴灑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乾淨;個人手衛生,飯前便後、外出回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後等,要及時用流水、肥皂水洗手,必要時用75%酒精(含醇速消劑)擦拭消毒。

未受汙染的家庭房間、辦公室等室內空氣:以清潔通風為主,每日開窗通風2-3次,每次15-30分鐘,不提倡使用化學消毒劑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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