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曾被指甘於被“圍獵”!陳國強被提起公訴

2月27日,高檢網消息,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陳國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消息稱,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交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國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陳國強,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曾被指甘於被“圍獵”!陳國強被提起公訴

陳國強(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陳國強1962年5月生,安徽宿州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歷任陝西省勞動人事廳、勞動廳安全監察處、計劃統計處科員、副主任科員;陝西省勞動廳綜合計劃與工資處副處長;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醫療保險處處長;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陝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黨組成員;陝西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陝西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兼省行政學院(陝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院長;陝西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政府秘書長(兼)辦公廳黨組書記兼省行政學院(陝西經濟管理職業技術學院)院長;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免去陳國強的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第十三屆省委委員,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省十三屆人大代表。

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了陳國強被“雙開”的消息。

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陝西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陳國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國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大搞政治攀附和人身依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干預插手幹部人事工作,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貪慾膨脹,收受禮品、禮金,甘於被“圍獵”,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企業經營、幹部職務調整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陳國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陳國強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陝西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月8日,高檢網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陳國強決定逮捕。

消息稱,陝西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陳國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國強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綜合:高檢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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